首页   在线咨询   律师黄页   法制新闻   文学社区   法律法规   案件委托   系列论坛   法律人才   司法考试   免费邮箱   广告招商
中法网首页 > 聚焦 > 国内 > 正文

警方提示:投资外资银行的高风险理财产品需谨慎

作者:暂无 来源:公安部网站 编辑: 时间:2008-9-5 10:09:00 点击:
  近期,英国某银行集团新加坡分行驻香港办事处(以下简称香港办事处)在北京以举办咨询会、开办讲座为名,向参加咨询会的人员讲授投资理财方法,借机推荐一款名为“累计合约股票产品”的高风险理财产品,目前已造成投资者90余万美元的损失。  

    据悉,该款“累计合约股票产品”(又名累 计股票期权,Accumulator)属高风险理财产品的一种,其利用15%~30%的杠杆效应使每张累股证所对应的交易金额巨大,销售对象多为富裕人士。目前我国国内银行没有开展此项业务,只能通过国外以及我国香港地区某些银行办理。由于权证的杠杆效应,使得该款理财产品的风险性极大,在牛市中放大收益,在熊市中放大损失,极易导致投资者遭受经济损失。  

    据受害投资者反映,该香港办事处为扩大其在境内经营业务,在京租用高级酒店,通过发送电子邮件等方式大量散发授课广告,以其介绍的方法投资可获得高额回报为名,招揽客户参加其组织的咨询会,进行集中授课。授课结束后,以邀请客户打高尔夫、吃饭等方式,向客户推荐包括“累计合约股票产品”在内的高风险理财产品,并刻意夸大利润、隐瞒风险,承诺高额回报,骗取客户投资,给其造成巨大经济损失。  

    针对上述金融业务活动中该款理财产品的高风险性,且北京市已经出现部分投资者遭受巨大经济损失的情况。警方提醒广大投资者,要加强自身防范意识,在投资前要核实外资银行及其驻港澳办事处的资质,了解其推荐的理财产品的合法性和风险性。     
律师评论】 【发表评论】 【打印】【关闭
相关链接
文 章 查 询
文章搜索
特 别 推 荐
◆最新法规查询
◆英文法规查询
◆个案法律解答
◆专家法律论证
◆司法考试辅导
◆司法考试图书
  


主页 | 关于中法网 | 联系我们 | 信息反馈 | 回页首
Copyright © 2000~2008 中法网版权所有 特别声明
建议您使用 IE4.0 以上版本浏览器,显示分辨率 800 * 6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