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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谈高标准只说低工资

作者:一刀 来源:《工人日报》 编辑: 时间:2006-5-12 13:02:00 点击:

 在对“全国没有一个省市的最低工资达到国家要求”的热议中,人们都在探讨有没有最低工资的“国家标准”,或应该用什么方法测算最低工资。这种研讨固然必要,但人们好像忽略了现行最低工资偏低这个基本问题。

对于劳动者来说,最低工资是否“当地月平均工资的40%~60%”,这个标准是“国际通行”还是“国家要求”都不重要,重要的是自己付出劳动之后究竟拿到多少报酬和报酬是否合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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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公布的去年各地月最低工资统计显示,最高690元/月,最低340元/月,可见最低工资之间差距也达两倍,与当地职工月均工资相差恐怕更多。现实的问题是,即使这样的最低工资少数地区也不能完全兑现和落实。

 劳动密集型企业集中了大批农民工,他们的劳动时间普遍超过每周工作5天,每天工作8小时的国家规定。仅此一点,即使拿到最低工资,折算下来也被严重地无形盘剥了。“计件工资”靠熟练操作和超时劳动,可能获得高于最低工资的报酬,但折算结果依然是降低工资含量,它还使多数非熟练者和无力坚持超时劳动者拿不到应得最低工资。此外,工资含不含社保自缴部分、管不管“包吃住”的开销都有“猫腻”,稍加“调整”,都会使最低工资变得更低。

劳动报酬直接关系劳动者的生存状况和生活质量,生存尚且艰难,何来劳动积极性创造性?劳动者低水平生存,企业低效率运转,何来经济社会快速发展?收入差距拉大,何来社会和谐?这些问题企业主或许并不在乎,但政府不能不管。制定最低工资国家标准是长远之计,眼下先把现行最低工资落到实处更有积极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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