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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政府要大中型上市公司积极进行股权分置改革

作者:魏晞 来源:中新网 编辑: 时间:2005-5-31 9:47:00 点击:

  中国证监会、国资委今天联合发布《关于做好股权分置改革试点工作的意见》,要求大中型上市公司要积极进行股权分置改革。 

  经国务院批准,中国证监会于二00五年四月二十九日发布《关于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试点有关问题的通知》,正式启动股权分置改革试点工作,今日出台的《意见》正是在此基础上发出。

  两部委强调,大中型上市公司要积极进行股权分置改革,指出:大中型上市公司是国民经济的重要支柱,大中型上市公司特别是国有控股上市公司进行股权分置改革将形成良好的示范效应,有利于投资者形成稳定的改革预期。

  《意见》共阐述十大方面内容,对资本市场中的诸多“角色”均提出要求,包括:进一步统一认识,加强协作配合;实施股权分置改革要着眼于健全资本市场功能和上市公司的长远发展,提高上市公司的整体质量;要通过规范有效的程序安排,保障投资者充分行使权利;大中型上市公司要积极进行股权分置改革;保荐机构要发挥协调平衡作用;机构投资者在改革中要发挥积极作用;新闻媒体要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多做正面引导工作;依法维护改革的正常秩序;营造有利于改革的市场环境;各级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要积极支持股权分置改革试点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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