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下午,人民大会堂三楼礼堂,当最后一个见义勇为英雄代表———来自广东省河源市东源县柳城村农民陈希少的感人事迹被介绍完之后,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书记处书记、国务委员、公安部部长周永康从主席台座位上走出来,向台下的见义勇为英雄深深鞠了一躬。
台下,出席第九次全国见义勇为英雄和先进分子表彰大会的14名见义勇为英雄和50名先进分子对周永康的深深鞠躬报以热烈掌声。
今年6月21日,陈希少所在村和邻村陷入洪水之中,两村3000余名村民被围困。救援队还没到,危急之中,已失去双手的43岁的陈希少叫来堂兄,找来一只船救援村民。从21日下午4时至次日晨5时,他们历时13个小时,往返23次35公里,共救出两村村民130多人。在被救的村民中,小至两三岁的小孩,大至85岁的老人。
在洪水中,陈希少仅靠两臂夹住船桨划动,他时而进屋背人,时而下水推船,几度遇险,临危不惧。当救出最后一名群众时,他的双臂已抬不起来,走路都要人扶。
受到表彰的陈希少说:“我要捐出自己所得奖金两万元给灾民重建家园。”
面对见义勇为英雄,周永康说,近几年来,在全社会的共同努力下,见义勇为人员的生活困难等问题不断得到改善和解决,对弘扬社会正气发挥了重要作用。但是,也有个别地方对见义勇为人员关心爱护不够,见义勇为者的合法权益得不到有效保障,“英雄流血又流泪”的现象时有发生,在一定程度上挫伤了人民群众见义勇义的积极性。各级党委、政府一定要采取有效措施,决不能让这种现象再次发生。
周永康表示,今后要做好见义勇为者的救治、康复工作。对负伤见义勇为者,医疗机构和有关单位要积极、及时组织抢救和治疗,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或拖延。要进一步做好见义勇为先进人物的奖励抚恤工作,建立由公安、民政、财政、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教育、卫生等部门和社会团体参加的见义勇为者的表彰、评烈、评残、抚恤等工作机制。对于符合革命烈士条件的见义勇为者,要积极申报评烈,并解决好其家属的各项待遇。对于其他见义勇为伤亡者的抚恤,也要按照特殊情况从优办理。
周永康说,要切实解决见义勇为者因牺牲、伤残造成的家庭及个人生活困难,创造条件,给予他们特殊的关心照顾,尽可能地为见义勇为者及其家庭提供日常生活照料。要积极为见义勇为者提供法律援助和保护,依法从重从快严厉打击行凶报复见义勇为者的违法犯罪分子,采取有效措施,切实保护见义勇为者及其家属的安全。
周永康部长在第九次全国见义勇为英雄和先进分子表彰大会上的讲话
(2005年11月16日)
同志们、朋友们:
今天,中宣部、中央综治委、公安部、中华见义勇为基金会在这里隆重召开第九次全国见义勇为英雄和先进分子表彰大会,我代表党中央、国务院向荣获“见义勇为英雄和先进分子”荣誉称号的同志们表示热烈祝贺并致以崇高的敬意!向在见义勇为与违法犯罪和灾害事故作斗争中英勇牺牲的烈士表示深切的哀悼!向负伤致残的英雄及烈士家属表示亲切的慰问!
见义勇为、匡扶正义、扶危济困,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也是时代精神的具体体现。我们高兴地看到,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构建和谐社会的今天,见义勇为传统美德在中华大地上不断得到发扬光大,全国各条战线涌现出了一大批见义勇为的英雄群体和先进个人,今天受到表彰的14名见义勇为英雄和50名先进分子就是近两年来全国数以万计的见义勇为英雄群体和先进分子的杰出代表。你们面对各种违法犯罪和灾害事故,在生与死的考验面前,临危不惧,挺身而出,与违法犯罪分子展开英勇搏斗,在突发事故中,勇往直前,用鲜血和生命保护了国家利益和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有力地震慑了犯罪分子的嚣张气焰,极大 地鼓舞了广大人民群众同违法犯罪分子和各种灾害事故作斗争的勇气,为维护社会治安稳定,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做出了突出贡献。你们的先进事迹感人至深,催人泪下;你们见义勇为、无私奉献的精神,具有鲜明的时代特征,集中展现了当代中国人的精神风貌。你们是时代的英雄,是全社会学习的楷模!
进一步弘扬见义勇为精神,是时代发展的客观需要,是维护社会稳定、推进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是贯彻落实“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必然要求,也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举措。这不仅有助于激发人民群众同违法犯罪分子作斗争的勇气,调动人民群众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积极性,而且有助于形成良好的社会风气,提高全体公民的思想道德素质。各级党委、政府要进一步加强弘扬见义勇为精神的工作,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把弘扬见义勇为精神的工作纳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精神文明建设的总体规划,与其他各项工作同部署、同要求、同落实。有关部门要密切配合,通过召开表彰会、先进事迹报告会、组织新闻媒体进行报道等形式,大力宣传表彰见义勇为者的先进事迹,大力宣传党和政府以及社会各界对见义勇为者的关心、爱护。在贯彻《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的过程中,要把见义勇为作为公民基本道德规范的重点内容,坚持不懈地进行教育,鼓励见义勇为行为,使见义勇为精神深入人心,发扬光大。
党和政府历来十分关心和爱护见义勇为人员。2001年9月,党中央、国务院在《关于进一步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意见》中明确要求,“要大力褒奖见义勇为先进人物,弘扬社会正气。”刚才,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中央综治委主任罗干同志在百忙中接见了这次表彰大会的全体代表并与大家合影留念,充分体现了党中央、国务院对广大见义勇为人员的亲切关怀和嘉奖鼓励。近几年来,在各级党委、政府的重视下,在全社会的共同努力下,见义勇为人员的生活困难等问题不断得到改善和解决,对弘扬社会正气,推动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发挥了重要作用。但是,也有个别地方对见义勇为人员关心爱护不够,见义勇为者的合法权益得不到有效保障,“英雄流血又流泪”现象时有发生,在一定程度上挫伤了人民群众见义勇为的积极性。各级党委、政府一定要采取有效措施,决不能让这种现象再次发生。
要做好见义勇为者的救治、康复工作。对负伤的见义勇为者,医疗机构和有关单位要积极、及时组织抢救和治疗,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或拖延。要进一步做好见义勇为先进人物的奖励抚恤工作,建立由公安、民政、财政、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教育、卫生等部门和社会团体参加的见义勇为者的表彰、评烈、评残、抚恤等工作机制。对于符合革命烈士条件的见义勇为者,要积极申报评烈,并解决好其家属的各项待遇;对于其他见义勇为伤亡者的抚恤,也要按照特殊情况从优办理。要切实解决见义勇为者因牺牲、伤残造成的家庭及个人生活困难,创造条件,给予他们特殊的关心照顾,尽可能地为见义勇为者及其家庭提供日常生活照料。要积极为见义勇为者提供法律援助和保护,依法从重从快严厉打击行凶报复见义勇为者的违法犯罪分子,采取有效措施,切实保护见义勇为者及其家属的安全。
人民群众是我们党的力量源泉和胜利之本。见义勇为的英雄们用实际行动证明,人民群众是维护社会稳定的主体,人民群众是时代的真正英雄。只有人民群众的参与和支持,政法机关才能充分履行职能,真正承担起打击敌人、保护人民、惩治犯罪、服务群众、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的重任。各级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要善于借助各种社会资源,最大限度地把群众发动起来、组织起来,动员和鼓励人民群众积极参与和支持维护社会稳定的各项工作,大力弘扬见义勇为精神,使全社会更多的人民群众愿意见义勇为,敢于见义勇为,形成全社会共同维护社会治安秩序,互助互爱、扶贫济弱的良好局面。
同志们,见义勇为行为是光荣的,见义勇为精神是不朽的。让我们在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领导下,继承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大力弘扬见义勇为精神,为维护重要战略机遇期的社会稳定,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努力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