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在线咨询   律师黄页   法制新闻   文学社区   法律法规   案件委托   系列论坛   法律人才   司法考试   免费邮箱   广告招商
中法网首页 > 聚焦 > 社会 > 正文

学生抢学生占校园周边案8成警方不提倡正当防卫

作者:侯莎莎 来源:中新网 编辑: 时间:2005-11-22 14:12:00 点击:

    校园周边案件80%都是学生抢学生,而且绝大多数被侵害的学生都不报案,甚至因为害怕报复而不愿接受警方调查。北京日报报道,昨天,市公安局召开新闻发布会,宣武、海淀、房山等公安分局对近期侦破的专门抢劫在校学生案件进行了初步梳理和分析。

    今年9月海淀警方破获的一起发生在校园周边地区的系列抢劫案中,3名犯罪嫌疑人中两名未成年,他们自今年6月开始,在海淀几所中学附近采取威胁、恐吓等方式抢劫学生作案20余起。但是,到目前为止,警方只核实到了其中的9起(案值近5000元),其余的十余起案件根本没有事主报案,给调查、取证工作带来很大困难。

 据3名嫌疑人交代,最开始,他们每次只抢劫几十元钱,有时甚至只抢几元钱。他们觉得,抢钱少,学生回家好向家长交代,经常谎称丢了;而且就算家长知道了,大多也选择息事宁人。后来见被侵害学生大多不报案,他们的胆子也越来越大,逐渐开始抢劫手机、MP3等贵重物品。这时,才有家长报案。

 办案民警介绍,抓到嫌疑人后,警方多方苦苦寻觅受害人,但向被侵害的未成年人取证前,征求其监护人同意时,很多家长都因为害怕孩子遭到报复,或者怕耽误孩子的学习,而拒绝孩子去作笔录。

 对此,警方表示,报案学生的信息都将被严格保密。另外,警方还想出来一些对策。海淀公安分局相关负责人介绍,目前,海淀很多学校门口都设置了报警点和报警信箱。不愿意“露面”的学生或者家长可以把被侵害的事实经过写下来,进行举报。这些信息会定期反馈到派出所进行调查处理。

 民警提示:学生外出不要携带大量现金;最好结伴而行;夜晚不要出门;遇不法侵害一定要告诉家长。另外,警方不提倡学生进行“正当防卫”,一是因为学生年龄较小,搏斗能力差,一旦动手容易吃亏;二是一旦双方动起手,形成互殴局面,不利于公安机关的后期认定。

律师评论】 【发表评论】 【打印】【关闭
相关链接
文 章 查 询
文章搜索
特 别 推 荐
◆最新法规查询
◆英文法规查询
◆个案法律解答
◆专家法律论证
◆司法考试辅导
◆司法考试图书
  


主页 | 关于中法网 | 联系我们 | 信息反馈 | 回页首
Copyright © 2000~2008 中法网版权所有 特别声明
建议您使用 IE4.0 以上版本浏览器,显示分辨率 800 * 6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