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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煤勾结”多是掌握直接管理矿产资源权力官员

作者:张晓东 胡强 来源:法制网 编辑: 时间:2005-11-22 9:39:00 点击:
    记者今天从四川省检察院获悉,“官商勾结”目前已成为构成矿业腐败的主要原因之一。今年以来,该省检察机关已在矿业秩序整顿中立案查办贪污贿赂案件52起58人,其中县处级干部19人、贪污受贿10万元以上的44人,涉嫌贪污受贿金额800余万元。

    四川省检察院指出,已经立案查办的案件多数都存在官商勾结,利用各自优势形成利益“共同体”,“矿业腐败的主要原因就是官商勾结,深陷利益格局。官商勾结主要是因为权力相对集中,而权力的有效监督和制约问题远未得到解决。”该省检察院反贪局办案干警表示,近年来,一些位高权重的党政领导在职插手项目审批、重点工程建设、土地划拨、资源开发配置、国企改制等五大领域贪污受贿现象较为突出。特别是作为相对较新的资源开发配置领域,由于利润诱人,一些矿主对掌握资源开采大权的官员更是不惜重金开道。煤炭行业目前在我国属于卖方市场。

    据介绍,多数犯罪主体都是领导干部,并且为掌握直接管理矿产资源权力的官员,占立案人数的77.6%。其中,发展计划局、地矿局、煤炭管理局、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等涉及矿产资源、生产、安全的行政管理部门负责人、工作人员占立案人数的40%以上;此外,国有矿业企业工作人员占20%。

    据悉,该省检察机关将继续从破除干部非法利益格局入手,查处领导干部参与办矿或利用职权、职务影响谋取私利的行为,严厉打击官商勾结、以权谋私、掠夺开采等违法行为,同时将尽快出台并实施矿山企业联合兼并、资源整合方案,以解决规模过小、大矿小开和无序开发、破坏环境、安全隐患突出等问题。对经整治依法收回的矿业权将重新设置矿业权和提高勘查工作程度,一律以拍卖方式出让。各部门还应形成监督合力,有效实行分权措施,使矿产资源领域的国家工作人员在行使权力时,受到监督制约,防止权力被异化滥用。严禁各级领导干部个人或以他人名义违法经商办企业,并设定国家干部亲属经商的“禁区”,杜绝其与非法利益产生关系。

    另据了解,该省攀枝花、雅安、广元、泸州、凉山等重点地区至今已取缔无证开采矿山(矿井)500多座(个),整顿不合格选厂130多家,清缴税费1000多万元。雅安、广元等地先后有100余名干部主动退出办矿或矿山经营领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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