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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杀死同居女友后自杀未遂 请求尽快执行死刑

作者:纪燕玲 李丹 黄叶华 来源:中新网 编辑: 时间:2005-11-28 12:23:00 点击:

    据南国都市报报道,面对同居女友分手的决定,在海南打工的范观华情绪激动之下把女友杀死并自杀未遂。面对法院的死刑判决,范观华没有意见并请求法院尽快对他执行死刑。

    阿兰与范观华是江西老乡。经过一段时间恋爱后,两人在海南省海口府城镇米铺新村租房同居。2005年春节前,阿兰与范观华关系恶化,经常吵架,阿兰提出要跟范观华分手。

 2005年4月5日21时许,范观华因琐事与阿兰在租住房间内发生争执,阿兰提出要与范观华断绝恋爱关系。范观华拿过阿兰的小灵通手机,想查找阿兰的家里电话号码,想打电话将两人同居的情况告诉阿兰父母。阿兰不同意,想抢回电话但没有抢到,随手拿起菜刀威胁范观华。范观华夺过菜刀,左手抓住阿兰的头发,右手持刀砍阿兰的头部、背部等部位,又连续砍其颈部,将阿兰砍倒在地。随后,范观华又取出水果刀在阿兰的腹部刺了数刀。

 确认阿兰死亡后,范观华用作案用的菜刀割脖子、砍手腕自尽。但未能如愿。4月6日凌晨3时许,他苏醒后向住在隔壁房间的王绪福求救。王某发现后拨打“120”及通知范的哥哥,医生到现场后,证实阿兰已经死亡,并马上报警。

 海南省海口市检察院对范观华提起公诉。海口市中级法院审理后认为,范观华不能以正确的态度对待个人感情问题,在阿兰提出断绝恋爱关系之后,采用残暴手段,故意非法剥夺他人生命,其行为已构成故意杀人罪。

 近日以故意杀人罪判处范观华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同时赔偿阿兰各种经济损失共16万余元。

 宣判后, 范观华表示不上诉,并表示希望法院尽快对他执行死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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