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新与叶红原为夫妻,因夫妻感情破裂,于2005年5月25日经法院调解离婚,周新补偿叶红现金3万元。两个月后,叶红发现周新在离婚时隐瞒了巨额存款,并掌握了周新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银行存款20万元的证据,便再次诉讼到法院,要求分割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共同存款。
法院审理认为,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夫妻共同财产,双方均有平等处理权,离婚时未经处理的夫妻共同财产,任何一方都有权要求处理。叶红再次起诉要求分割夫妻共同存款合理合法,应予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