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在线咨询   律师黄页   法制新闻   文学社区   法律法规   案件委托   系列论坛   法律人才   司法考试   免费邮箱   广告招商
中法网首页 > 聚焦 > 法治 > 正文

天津110报警服务台今日起开始受理短信报警

作者:常健 孔琳 来源:城市快报 编辑: 时间:2005-12-1 9:28:00 点击:

      今起,天津市公安局110报警服务台开始受理群众110短信报警,持有天津移动134-139号段的手机用户只要通过手机发送短信到“022110”,即可报警。  

      为方便群众特别是语言障碍人群报警,市公安局110报警服务台积极开拓为民服务渠道,与天津移动通信有限责任公司合作,开发了110短信息报警系统。目前,本市110报警服务台接报短信报警范围为持有天津移动134-139号段的手机用户,上述用户只要在本市行政区域内发送短信110报警,市公安局110报警服务台均统一受理、处置。110短信报警,由通讯运营商按每条0.10元收取费用。  

     据介绍,短信报警具有隐蔽、快速、安全、准确等特点,能在不动声色、不惊动他人的情况下报警,因此,在很大程度上可以避免引起违法犯罪分子的警觉。手机用户在编写短信110报警时,要清楚写明报警者姓名、发案时间、发案详细地点、简要案情和求助内容。市公安局110报警服务台在此提醒广大群众,使用110短信报警要文明、守法,对恶意报警行为,公安机关将依法进行处理。
  
律师评论】 【发表评论】 【打印】【关闭
相关链接
文 章 查 询
文章搜索
特 别 推 荐
◆最新法规查询
◆英文法规查询
◆个案法律解答
◆专家法律论证
◆司法考试辅导
◆司法考试图书
  


主页 | 关于中法网 | 联系我们 | 信息反馈 | 回页首
Copyright © 2000~2008 中法网版权所有 特别声明
建议您使用 IE4.0 以上版本浏览器,显示分辨率 800 * 6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