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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潮州一凶犯杀害哨兵 抢枪扫射村民 判死刑

作者:谭林 陶维强 来源:新京报 编辑: 时间:2005-12-14 8:41:00 点击:
    凶犯致4人死亡,被判死刑

    广东潮州一市民为抢夺枪支,枪杀潮州市某部队站岗哨兵,其后又持枪抢劫池湖村村民并致3人死亡。12月7日,潮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对作案者周衍忠进行一审公开宣判,以抢夺枪支罪、抢劫罪、敲诈勒索罪、非法持有枪支、弹药罪,数罪并罚,判处其死刑,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枪杀哨兵夺步枪

    据了解,被告人周衍忠,现年51岁,是潮州市湘桥区人。

    法院审理查明:1994年5月,周衍忠在潮州市某军营附近发现,中国人民解放军某部队一仓库旁岗亭有哨兵持枪站哨。同年8月2日中午12时许,周携带一支土制猎枪、火药和钢珠,来到仓库围墙外,见哨兵许某单人站在岗亭顶执勤,周持猎枪朝许某背部开枪,致许中枪后从岗亭顶跌落在地,随后,周衍忠抢走许执勤所带的81-1式自动步枪。许某于当天死亡。

    为抢分红款射杀村民

    1999年1月28日,周衍忠得知第二天枫溪区池湖村要发放年终村民分红款,遂萌发抢钱的念头。翌日上午,周衍忠携带抢夺得来的自动步枪,来到池湖村寻找发放分红款地点———村民陈某炎的杂货店,伺机作案。

    当见到店前只有村民陈某钦一人时,遂持自动步枪喝令陈拿出钱来,因陈想上前抢枪,周衍忠开枪射击,致陈中弹倒地。店内的陈某炎、陈某平听到枪声想冲出来察看,周衍忠又开枪对二人扫射,致二人也中弹倒地。随后,周进入店内准备抢走分红款,因无法找到钱而逃离现场。3名被害人于当天死亡。

    2002年2月至2004年7月间,周衍忠还向多名市民勒索财物,勒索作案4宗,勒索得2万元。自1994年8月2日抢得自动步枪后,周衍忠多次向他人购买子弹及弹匣。

    2005年5月,周衍忠在潮州市区北门市场被抓获,警方在其住房搜出“八一”式全自动步枪1支、56式步枪子弹116发、51式手枪子弹49发及“八一”式弹匣3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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