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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年:司法行政系统“五大改革”将推向深入

作者:李薇薇 来源:新华网 编辑: 时间:2005-12-20 9:16:00 点击:
  推进监狱体制改革,完善刑罚执行力度扩大社区矫正改革试点推进司法鉴定管理体制改革进一步改革完善律师制度加大法律援助工作力度…在即将到来的2006年,这“五大改革”将作为我国司法行政系统的“重头戏”进一步推向深入。

    在19日举行的全国司法厅(局)长会议上,司法部部长吴爱英表示,在2006年,我国将建立规范的监狱经费全额保障体制,研究制定完善刑罚执行制度的意见和办法,抓紧出台罪犯改造质量评估体系。积极探索监狱分类和罪犯分类,逐步形成按监狱戒备等级划分的管理制度。

    社区矫正是与监禁矫正相对而言的刑罚执行方式。我国刑法和刑事诉讼法规定了非监禁刑制度,但是没有形成社区矫正的明确概念,更没有建立一套完整的制度。为改革和完善中国特色刑罚执行制度,2003年,司法部选择了6个条件较好的省(市)进行试点,2005年又扩大了12个省(市)。从2006年开始,这些地方的社区矫正将进一步规范完善,建立有关规章制度,为社区矫正立法奠定基础。

    司法鉴定管理体制和机制也将在2006年得到建立和完善。对此,司法部将研究建立司法行政管理与行业协会自律管理相结合的“两结合”管理体制,建立健全司法鉴定业务管理和程序规则制度,建立司法鉴定机构资质、鉴定质量评估制度,重点做好对司法鉴定人的专业培训,积极推进司法鉴定技术标准建设和司法鉴定管理信息化建设等。

    在律师管理体制改革上,除继续做好公职、公司律师试点工作,加强律师队伍长效机制建设外,2006年的重点将是加快律师收费制度改革,指导和推动各地制定当地的律师收费办法和标准。

    “争取明年底以前出台《法律援助服务标准和评估办法》、《社会组织参与法律援助工作的规定》。”吴爱英表示,在2006年将进一步加大法律援助的工作力度,加紧制定有关规章。她还要求各地加紧制定公民经济困难标准、法律援助办案补贴标准、法律援助事项补充范围等“三项标准”,进一步解决法律援助经费不足等问题,加强法律援助机构和人员规范化建设,进一步提高法律援助服务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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