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悉,检方指控胡楚寿涉嫌受贿600余万元,其中与其子共同受贿500余万元。除去500万元,胡楚寿另外还接受了多人100多万元的贿赂,而且全是现金,其中90多万元为港币,10余万元为人民币。
胡楚寿最初被反贪部门立案侦查,是因2003年的审计部门揭露出的农发行8.1亿元资金涉嫌被挪用的“租赁案”。在侦查中,反贪部门发现“租赁案”牵涉到北京美禾电子有限责任公司。侦查人员在随后的调查中确认胡楚寿之子在该公司有股份,由此查出胡楚寿的受贿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