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规定,督察机构负责“维护公安民警执法权益委员会”的日常工作,通过及时出现场调查取证、认真澄清不实举报投诉,协调、配合、督促有关部门严肃查处抗法袭警、恶意诬告陷害民警、阻挠干扰民警依法履行职责的不法侵害行为,保障公安机关执法活动的正常进行,维护公安民警执法权益和公安机关执法权威。
《意见》在“核查检举控告”中还规定:督察机构受理对公安机关及其人民警察履行职责、行使职权和遵守纪律情况的检举控告并进行调查处理,侧重于受理对正在发生的公安机关及其人民警察违法违纪行为的检举控告,切实保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人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