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法院审理查明:章义顺在担任宁波市重点建设工程招标办公室主任期间,利用对工程工作监管和指导的职务之便,为他人谋利,多次收受贿赂,共计13.5万元。其中,在2001年底到2002年初,章义顺为龙元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在宁波大剧院土建安装工程招标投标上谋利,并先后两次收受该公司宁波公司总经理赖某所送的人民币8万元。
案发后,被告人章义顺主动交代了检查机关尚未掌握的部分受贿犯罪事实,又能自愿认罪,并已退赔全部赃款,故法院对其酌情轻判,判处有期徒刑10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