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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肆受贿并公款炒股“华天”原董事长获刑19年

作者:滕斌 袁建斌 杨宜龙芳华 来源:红网 编辑: 时间:2005-12-7 10:17:00 点击:
   今天上午,长沙市芙蓉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了一起职务犯罪案,一审以受贿罪、挪用公款罪判处原华天实业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朱金武有期徒刑19年。

    朱金武,2000年9月至案发前,曾任华天实业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党委书记等职务。法院认为,朱金武身为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收受贿赂共计折合人民币93.15万元,为他人谋取利益,构成受贿罪;挪用公款700万元,为他人进行炒股等营利活动,构成挪用公款罪。鉴于其有自首情节,退交全部赃款,遂作出上述判决。

    “关照”多人“好处”上门

    2001年上半年,个体装修户涂某某找到朱金武之妻弟,并通过其妻弟再找到卢晓凤(朱金武之妻,另案处理)和被告人朱金武,要求帮忙承揽株洲华天大酒店装饰工程。朱金武夫妇予以应允。同年下半年,朱金武向株洲华天装饰工程相关的负责人“打招呼”,涂某某分包到了该酒店第五层多功能厅装饰业务。作为回报,涂某某给了朱金武8万元“好处”。

    2004年11月,由华天集团出资460万与郴州市某建筑有限公司私营业主侯某,以及郴州市和该市北湖区国有资产经营中心签订了《投资合作协议书》,成立了郴州华天大酒店有限责任公司,且由朱金武和侯某分别出任董事长、副董事长。为感谢朱金武支持,2005年春节前后,侯先后3次送给朱金武美元1万元、人民币10万元。

    2001年,长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黄某经与华天集团下属华天置业有限公司合作开发“望族苑”、“华天新城”两处房地产项目后,至2002年6月,华天置业有限公司实行资产重组,黄某被邀亦参股获得49%的股份。华天集团财务部给该公司的黄某、曾某等名下注入2000万元资金以增加注册资本。2001年底至2005年春节,为感谢朱金武在项目合作等方面的支持和关照,黄某先后7次送给被告人朱金武美元1.2万元、人民币1.5万元和一台价值8000元人民币的DCR—DVD200型摄像机。出差在外不忘“收钱”

    2001年某月,朱金武到广州出差,在广州机场候机厅收受了广州某房地产项目(华天集团合作项目)施工方广东某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总经理梁某送给的人民币1万元。

    2000年底,朱金武同妻子卢晓凤去北京。经朱金武电话联系,原在华天集团两个上市公司作配股和投资顾问工作的郝某到宾馆看望朱金武。为感谢朱金武在郝离开华天集团时给予的关照,郝某给予朱金武人民币3万元。

  挪巨额公款给他人炒股

    在大肆接受贿赂的同时,朱金武还挪用公款炒股。法院查明,2000年6月,湖南某会计师事务所的简某找到朱金武,希望通过他从华天集团融资300万元进行个人炒股。朱金武安排集团证券投资部资金监管人吴某(另案处理)到联合证券某营业部(下称联合证券)以华天在联合证券的股票作质押为简某进行融资。9月13日,吴某找联合证券总经理黄某,按证券公司的行规操作要求,以华天在联合证券开设的名为“张守义”的自然人账户内的300万元做担保,向联合证券借款300万元。9月14日,联合证券将300万元融资款存入户名为“陈临湘”的账户。之后,吴某将账户名和密码告知简某,简某即用该资金炒股。12月12日,在黄某要求下,简某将300万元归还。由于操作失误,简拖欠联合证券利息78000元。

    2001年2月,简再次找吴某要求融资,吴表示要请示朱金武,朱金武则要吴按原方式办理。2月12日,吴又以“张守义”账户内的400万元做担保,向联合证券借款300万元,并将此款交简某用于个人炒股,共盈利70多万元,归还两次借款利息16.9万元后,其余50万元归简某所有。到2001年4月份简某才归还这笔借款。    

    朱金武其人

    50多岁的朱金武,系常德市澧县人。1998年,时任湖南省经贸委企业处处长的朱金武受命“空降”华天,出任集团董事长。这一年正值华天大酒店成立10周年。

    目前,华天集团总资产逾30亿元,而朱金武1998年接手时为15.3亿元。这也使朱金武赢得众多荣耀,如2000年当选为年度“湖南十大经济新闻人物”,当时朱所获得的万元奖金全部捐给希望工程,广受好评;2003年4月,朱获得“首届湖南省十佳企业管理专家”称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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