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佘祥林律师:索赔已有完整方案 不少于500万元

作者:冯璐 王寒 来源:竞报 编辑:wowo 时间:2005-4-22 10:26:00

  “对于以后的生活现在我还没有多想,但是现在我感觉很好。”昨日上午,在广东佛山一家刚开业两个月的民营医院内,佘祥林面对记者说出了自己在治疗中的感受,这位4月13日被宣判无罪释放的湖北汉子在面对阔别了  
  
  11年的自由生活时异常平静。  

  第一次睡到五个小时  

  随后佘祥林穿一身病号服与媒体见面,他一出现,记者们就直截了当地问他是不是在“里面”挨过打,他说:“是,这很正常。”问及他今后的打算,他说,没想过那么多。  

  “这么多年,我的  
   
睡眠没有超过三个小时,但昨天我睡了将近五个小时,我能感觉到的,针灸的效果很好,头到现在都没有痛了。”  

  索赔不少于500万元  

  谈到备受关注的索赔问题,佘祥林说了一句时髦的话:“这个问题要跟我的律师谈。”张律师说,之前各个媒体盛传的一些数字都不是确切的,他们从未说过具体的索赔数目,但是现在已经有了一个完整的方案,湖北省的工作组也赶赴佛山调查情况。  

  除了按照国家的赔偿法进行的赔偿之外,精神损失的赔偿也引人关注,目前国家还没有专门针对精神损失的赔偿法,要依据最高法院的司法解释进行裁决。张律师例举了四年前陕西麻旦旦的“处女嫖娼案”,当时她提出的精神损失赔偿费是500万元,张律师表示,他们提出的数额将不少于这个数目。  

  佘祥林无罪释放并不是一个结束,而是一个开始,从法律的角度上来讲,这个个案也必将影响到今后法律对此类案件的裁决,意义重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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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两“良心证人”欲申请国家赔偿  

  昨天,佘祥林案的当年作证者倪乐平向记者表示,他已委托律师办理自己的妻子聂麦清和村民倪新海作证被拘押一案,并打算申请国家赔偿。  

  昨天,正在办理佘祥林案的湖北大可律师事务所律师周峰确认了受理聂麦清案的说法。他说,聂麦清等人申请国家赔偿的赔偿主体是京山县公安局,但前提是县公安局必须承认当年对证人聂麦清等人的拘押有错,如果县公安局不承认,聂麦清可以向京山县公安局的上级单位即荆门市公安局提出复议。京山县公安局承认拘押有错后,聂麦清等人可以直接要求公安局给予国家赔偿,如公安局不予赔偿或在赔偿数额上有争议,聂麦清可以向荆门市法院提出国家赔偿申请。目前,“我们正在做有关的准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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