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在线咨询   律师黄页   法制新闻   文学社区   法律法规   案件委托   系列论坛   法律人才   司法考试   免费邮箱   广告招商
中法网首页 > 聚焦 > 社会 > 正文

太原九旬老太为得百万房屋补偿费 状告6旬儿子

作者:暂无 来源:山西晚报 编辑: 时间:2005-4-22 11:35:00
  
  太原市朝阳街精品服装城所在地曾是郝庄村一户朱姓人家的0.4亩宅基地。2003年,精品服装城将其征用时,支付给朱家长子360万元补偿款。朱家94岁的老母认为长子侵犯了她对宅基地的使用权,遂将其告上法庭,要求支付给她100万元补偿款。今日,本案在迎泽区法院开庭审理。 

  今日下午,94岁的朱春明老人亲自到庭,这是她第二次走上法庭。去年10月,本案在迎泽区法院一审开庭,法院判令朱家长子朱福喜支付老母50万元。不久后,太原中院以朱福喜提供了新证据为由,将本案发还迎泽区法院重新审理。在庭审当中,朱春明老人向法官陈述了自己与老伴1950年来到郝庄村,在本案争议的宅基地上与大儿子一起居住。2003年,大儿子与精品服装有限公司达成协议,以360万元的价格搬出。“现在,我没了宅基地,我要得到属于我的100万元,再买块地养老!” 

  面对老妈,年近六旬的朱福喜情绪激动,他将陈述重点放在宅基地自己已经享有全部使用权上。“我弟弟是市民,他没有资格在郝庄村分得宅基地,我以我女儿的名义批下一块宅基地给他。当时与老母亲商量好了,这就算是与以前的宅基地换了。” 

  最后,母子俩表示愿意在法官的主持下进行调解
发表评论】 【打印】【关闭
相关链接
文 章 查 询
文章搜索
特 别 推 荐
◆最新法规查询
◆英文法规查询
◆个案法律解答
◆专家法律论证
◆司法考试辅导
◆司法考试图书
  


主页 | 关于中法网 | 联系我们 | 信息反馈 | 回页首
Copyright © 2000~2008 中法网版权所有 特别声明
建议您使用 IE4.0 以上版本浏览器,显示分辨率 800 * 6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