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在线咨询   律师黄页   法制新闻   文学社区   法律法规   案件委托   系列论坛   法律人才   司法考试   免费邮箱   广告招商
中法网首页 > 聚焦 > 财经 > 正文

统计局:让居民消费价格涨幅在可接受范围内

作者:中新网 来源:中国新闻网 编辑: wowo 时间:2005-4-22 12:31:00 点击:

 
       “尽管我们认为居民消费价格一季度上涨还是比较温和的,但是还需要认真的加以监测。特别是要注意加强保护低收入群体由于价格上涨所带来的不利影响。”  

       国家统计局新闻发言人、国民经济综合统计司司长郑京平今天在北京召开的新闻发布会做上述表示的。  

       他指出,价格问题,尤其是居民消费价格是各方面都十分关注的一个问题。从进一步的走势看,我们知道确实存在着一些不利的方面,但是,我们也可以看到还是有许多有利的因素使得消费价格不至于上涨过快。比方说上游产品价格涨幅还很高达到10.1%,再比方说国际原油的价格仍然在高位振荡,最近几天虽然开始往下走,但是绝对价格还是比较高,这样的原油价格造成的输入型通货膨胀,对CPI居民消费价格有影响。固定资产投资的规模仍然偏大以及能源、服务等这样一些公共产品价格上调的压力也还比较大。这些都是需要密切关注和认真加以研究解决的问题。  

       同时,影响去年价格上涨的粮食和食品价格,今年会比较稳定。还有就是下游产品,我们国家的供给能力、生产能力还是比较强的,远远超过了需求,而且竞争很激烈。另外,从翘尾因素的影响,我们分析,去年是2.2%个百分点,今年可能只有0.8个百分点,再加上上游产品和固定资产投资之间的自我循环还是比较厉害,所以,上游产品的价格上涨更多的影响建筑领域。  

       另外,从政策取向看,政府也非常关注居民消费价格的走势,采取了防止固定资产投资反弹以及财政政策由积极转向稳健等等这样一系列措施,我觉得都会使得居民消费价格指数的上涨幅度落在大家可以接受的范围之内。
  
律师评论】 【发表评论】 【打印】【关闭
相关链接
文 章 查 询
文章搜索
特 别 推 荐
◆最新法规查询
◆英文法规查询
◆个案法律解答
◆专家法律论证
◆司法考试辅导
◆司法考试图书
  


主页 | 关于中法网 | 联系我们 | 信息反馈 | 回页首
Copyright © 2000~2008 中法网版权所有 特别声明
建议您使用 IE4.0 以上版本浏览器,显示分辨率 800 * 6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