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河南中原涉黑第一案主犯宋留根今日被执行死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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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暂无 来源:中国法院网 编辑:wowo 时间:2005-4-25 21:05: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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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25日上午,河南省许昌市中级人民法院遵照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签发的执行死刑命令,在许昌市魏都区对罪犯宋留根、马献州、张广明、刘慈恩、王海军、刘文贤、刘强、陈华、王明军执行死刑。至此,这起在河南省会郑州有较大影响的涉黑大案划上圆满的句号。
罪犯宋留根、马献州伙同郝洪山(已判刑)自1993年以来,纠集两劳释放、解教及社会闲散人员,组成了以宋留根、马献州、郝洪山为首的带有黑社会性质的犯罪组织。该组织结构紧密,人员众多,有明确的组织、领导者和固定成员,有一定的组织纪律和分工,依托其开办的托运部,霸占市场,以暴力威胁等手段垄断郑州市友爱路布匹批发市场、郑州纺织品大世界、郑州二环路水果批发市场等,获取非法利益。该组织拥有枪支弹药,以暴力威胁为手段,进行故意杀人、故意伤害、抢劫、绑架、敲诈勒索等违法犯罪活动。
上述罪犯情节恶劣,罪行严重,许昌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判处宋留根等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终审判决、裁定,驳回上述死刑罪犯的上诉,维持原判,并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的授权,核准上述罪犯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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