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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杭州市萧山区上访老户服法官 亲手腾空拆迁房

作者:唐伟利 来源:中国法院网 编辑: 时间:2005-8-10 17:05:00 点击:
 
    8月9日上午10时左右,已是烈日当空,可家住浙江省杭州市萧山区某村的高龙友却顶着酷暑站在门前的场地上,似乎在等什么人。当他看到萧山区人民法院的执行法官黄联宜一行从警车里走下来时,高龙友笑着迎了上去。看到此,大家一定以为又是法官来送执行款的,但说来可能大家不相信,黄法官他们此行是来拆高龙友家的别墅的。 

    今年2月,杭州市国土资源局萧山分局依申请人新街镇人民政府的申请,依法作出裁决,责令被申请人高龙友按评估价与申请人签订拆迁补偿协议,并在签订日期届满之日起3天内搬迁腾房。高龙友不服该裁决,遂向萧山区法院提起行政诉讼,后该裁决被法院维持,其又不服判决,向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又被驳回上诉。7月12日,杭州市国土资源局萧山分局向萧山区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承办法官黄联宜接到此案后,及时向高龙友所在的镇政府了解情况。据该镇有关同志反映,到高龙友是多年上访户,曾经进京上访,向法院起诉前曾经多次协调均未果,在一审及二审期间进行过协调,但没成功。黄法官在向院、庭领导汇报的同时,决定亲自送达执行通知书及传票,以便了解更多的情况。7月14日,黄法官登门拜访了高龙友。果不其然,见到黄法官后,高龙友情绪很激动,他明确表示:他是不会主动从房子里搬出去的。对此,黄法官一边向其解释,一边通知其7月18日到法院。 

    7月18日,黄法官接待高龙友的同时,萧山法院收到了高龙友写给萧山法院院长的信访材料。与此同时,省里有关领导部门的信访材料也陆续批转到萧山法院。面对这样一个信访大户,黄法官进行了反复的解释工作,并从其只字片语中察觉到,此案有和解的可能。为此,经领导同意后,决定先来个缓兵之计,暂缓执行一周。随后,副院长沈吉平、执行局长王文柱和执行庭庭长徐兴标多次来到镇政府,听取意见,反馈情况。镇政府也希望能协商解决,强制执行只能在万不得已的情况下采取。镇政府最后决定,在双休日由镇长出面亲自与高龙友协商一次。7月25日,高龙友到法院告诉黄法官:双方已基本谈妥,7月26日即可订协议。 

    但好事多磨,7月27日,镇政府向黄法官反映:签订协议时,高龙友又提出了4个条件,其中3个为明显的不合理条件,以致无法达成协议。镇政府认为,多次协商中,高龙友总是出尔反尔,根本没有诚意谈,要求法院强制执行。看到出现的一丝希望突然破灭,黄法官心有不甘,又多次与高龙友沟通,再次讲明法律严肃性的同时,又晓之以理,动之以情,分析其家庭成员和周围群众的心理,约定在8月2日作最后一次协商。 

    当天一早,高龙友与镇政府工作人员来到法院。黄法官同高龙友说明政府的办事原则,分析其目前的诉讼地位,希望其能掌握好谈判的“度”,把握住最后一次机会,并讲明如果协商不成而他又不肯主动拆除时,法院将会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进行处罚。在协商过程中,黄法官按照高龙友提出的4条意见,与镇政府工作人员一起,一条一条地进行解释,最终达成和解协议。协议签订后,高龙友明确表示:保证在8月9日前腾房完毕,并将房屋交给镇政府。 

    8月9日,当黄法官来到高龙友家中时,高龙友已经履行承诺将房屋腾空,并交付给新街镇政府拆除。这就出现了本文开头的一幕。分手时,高龙友握住承办人的手真诚地说:“下次有事没事到法院时,我一定要到黄法官的办公室喝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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