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在线咨询   律师黄页   法制新闻   文学社区   法律法规   案件委托   系列论坛   法律人才   司法考试   免费邮箱   广告招商
中法网首页 > 聚焦 > 社会 > 正文

弱女遭强暴精神失常 施暴者两年后才被刑事拘留

作者:张嬿 来源:兰州晚报 编辑: 时间:2005-8-16 15:49:00 点击:

      阅读提示今年只有29岁的永靖县女子梁某,两年多前突遭强奸(未遂)后,变得越来越痴痴傻傻,她砸碎了家中一切能砸碎的东西。  

     当地警方对此案以“一般治安案件”处理后,梁某家人不服。其姐夫年某代妻妹开始了长达两年多的上访。  

     昨日,记者获悉,省公安厅接访此案并批转后,永靖县公安局重新调查并于日前答复年某:施暴者已被刑事拘留,并被批捕。  

      精神失常犯病就打  
      日前,记者来到位于永靖县太极镇中庄村的梁某家中,梁某始终不配合记者的采访调查,她不是骂她母亲,就反复说一句话:“我没有被他害(指遭到强奸),我没病”。而倚在门边上的梁母,则一边流眼泪,一边指着破旧的家具说:“这些东西上的玻璃都是她砸碎的,炕上的席子也被她全部撕烂了,我头上还有没好利索的伤,也是她犯病时打的。”  

     通过梁某母亲和年某的介绍及一些相关材料,记者大概了解到了事情的经过。2003年6月15日下午2时许,梁某在母亲的吩咐下去市场上买东西时,碰到了40多岁的同村人马某。因为马某尚欠她家的猪肉款未还,于是当马某叫她去取肉款时,梁某未多想便跟着马某,来到永靖县某中学食堂取钱。梁在拿到钱准备走时,不料马某却拦住她的去路,一边在她身上乱摸乱拽,一边提出了非分要求。突遭侮辱,梁某一边拒绝,一边想夺门而逃,但她被强壮的马某拉住无法脱身,就在两人撕扯中,梁某的下身被猛烈地撞击在椅子的铁扶手上,随后她又倒在了椅子上。虽然剧烈的疼痛瞬间传遍全身,但她顾不得许多,爬起来后冲到门口,但马某摁住门不松手,恐慌中梁某大声呼喊起来,并趁机逃了出来。然而,出门后她才发现裤子被鲜血染红,且血还在顺着裤腿往下流时,羞于见人的她,又不得不返回马某处,索要了一条裤子套上后才仓皇逃离。  

      姐夫上访讨公道  
      由于血流不止,梁某先到了大队保健站治疗,保健站提出她的病势严重,无法治疗,建议她立即到县医院去治疗。但由于路途太远,她便前往乡卫生院治病。在被止血后,她便回到家中。然而,第二天她的下身依然流血不止,且疼痛难忍。于是,她再次来到乡卫生院,做了简单的治疗后,因无钱再做进一步治疗,只得在血止住后回家。  

      梁母告诉记者,梁某曾因高考落榜而精神受到刺激,家里人一般都让着她。此次事件发生后,不论是其身体还是精神都受到了巨大打击。梁某从情绪烦躁,到开始摔砸家中的东西,到最后开始见了人就打。事发后,梁母多次找马某,要求其拿钱出来给梁某看病,但马某总是反复无常,一直拖着不解决。眼看梁某的病越来越严重,无奈的梁母于事发8天后才向公安机关报了案。经法医鉴定:梁某的左耻骨联合下缘骨折、尾骨脱位。在(2003)永公靖(告知)第86号伤情鉴定结论告知书中记者看到,永靖县公安局对梁某的伤情鉴定结论为:轻微伤。随后,接案派出所以此案属于治安案件为由,作出对马某行政拘留15天的处理,要求马支付了梁某治疗费和法医鉴定费630元,并作出了《调解终结告知书》。当年某知道这一切并咨询了律师后,他认为马某的行为,毁掉了妻妹一生的幸福。于是,他开始代妻妹到县公安局、州公安局讨公道,直至“讨”到省公安厅。  

     是强奸未遂?是猥亵?  
     甘肃金诚律师事务所律师张爱民接手此案,仔细研究了当时案发的情况,并亲自到案发地调查后,他认为这不是一起简单的治安案件,而是一起涉嫌强奸未遂案。虽然梁某已不能完整地叙述当时的情景,而强奸案件很难取到充分的证据,但是从梁所受伤的部位、伤情的严重程度中,可以推定梁某当时遭到的外力(暴力)有多大。随后,在他的帮助下,年某书写了有关材料,并带着这些材料来到了省公安厅。  

     省公安厅接访年某后,以专函形式,将年某的上访批转给永靖县公安局“一把手”,要求其亲自接待,并在规定时间内,对此案的处理结果作出书面答复。对此,永靖县公安局十分重视,对此案重新进行了调查核对后,给年某作了书面答复:本局(指永靖县公安局,下同)认为你(指年某,下同)反映马某对梁某强奸(未遂)致成轻微伤害一案,因证据不足不予立案。但根据你所反映的情况和我局对该案的复查,马某的行为已触犯了我国《刑法》第237条之规定,涉嫌强制猥亵妇女罪,我局对马某提请批准逮捕后,经永靖县检察院批准,已于8月7日凌晨1时依法对其执行了逮捕,目前此案正在进一步的审理之中。对于给梁某造成的医药费等损失,请依据《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马某向公安机关交纳的押金1500元,作梁某的精神病司法鉴定费用。  

     那么,这到底是一起强奸(未遂)案还是猥亵妇女案?本报将继续关注。
 
律师评论】 【发表评论】 【打印】【关闭
相关链接
文 章 查 询
文章搜索
特 别 推 荐
◆最新法规查询
◆英文法规查询
◆个案法律解答
◆专家法律论证
◆司法考试辅导
◆司法考试图书
  


主页 | 关于中法网 | 联系我们 | 信息反馈 | 回页首
Copyright © 2000~2008 中法网版权所有 特别声明
建议您使用 IE4.0 以上版本浏览器,显示分辨率 800 * 6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