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丈夫欲出价3万卖妻筹集诉讼费 律师:此举违法

作者:龙淼 来源:重庆时报 编辑: 时间:2005-8-22 10:47:00 点击:

女儿在一次交通事故中意外丧生,交警部门认定自负全责,死者父母认为交警责任认定不公决定起诉,但苦于没有诉讼费。近日,丈夫做出一个惊人决定,准备3万元将同床共枕23年的妻子卖掉筹集诉讼费用。律师认为,出售妻子的行为属于买卖人口,违反了相关法规,也违反伦理道德。

px 3px 0px; TEXT-INDENT: 30px">女儿和男友车祸丧生

车祸中死亡的女子叫郑小平,当时22岁,家住北碚区澄江镇民权村巴斗湾4组。记者前往她家时,其父母正在阴暗潮湿的篱笆土墙房中生火做饭。

屋内摆设凌乱,已有20多年历史的老屋千疮百孔,除一台小彩电外,几乎没有像样的家电。郑小平还有个患病瘫痪的弟弟,4口之家靠父母每月打工挣得的500来元艰苦渡日。

去年3月28日下午3时许,郑小平搭乘男友摩托车返家途中,在澄江镇与一辆货车相撞,两人当场死亡。交警部门作出事故认定,摩托车在此次事故中担负全责,货车方也未作出任何赔偿。

父母不服交警判决

女儿的突然离去击碎了父母的所有期望,整个家庭顿时陷入沉寂,绝望的母亲甚至多次想以死了之。

对于交警部门作出的事故认定,夫妻俩不能接受,他们认为货车方对此多少应承担点责任,也应给点赔偿费。多次与交警交涉无果后,2人商议着状告交警,期望交警能重新作出认定。但夫妻2人根本拿不出这笔打官司的钱。

丈夫含泪决定卖妻筹资

历经无数个失眠之夜后,丈夫近日作出一个惊人的决定,将47岁的妻子卖掉,用所得费用承担诉讼费。

最初与妻子商议后,妻子大吵大闹,无法理解丈夫的决定。但每当深夜一遍遍凝望女儿赠送的戒指和遗留的手机时,妻子的眼角便会模糊,内心也开始迷茫——反正都不想活了,不如留条命卖点钱为女儿做点什么。渐渐的,妻子开始认同丈夫的想法。

“我知道没有卖妻这个道理,可我也是含泪作出这个决定的”丈夫告诉记者,夫妻结婚23年来,一直感情甚好,哪里舍得抛弃妻子,但这是帮助女儿的唯一办法。妻子的一番话更是感人肺腑,她说,夫妻的感情在丧女之痛相比微不足道,即使我跟随他人到天涯海角,给人家当牛作马也无怨无悔,也不会责怪丈夫,相信泉下的女儿更不会怨我离开这个家。

律师称此举违反法律

很快,丈夫出价3万元出售妻子的消息传遍了整个村。对此,村民们议论纷纷,大多数人认为丈夫的行为太荒唐,虽然出发点是为女儿伸冤,但完全可以走别的途径,不必采取此种极端手段。

重庆某律师事务所彭林律师认为,如有足够证据证明交警部门事故认定有误,可在事故发生后1年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作出重新认定。但此案已过诉讼时效,人民法院将不予受理。此外,出售妻子的做法更是违法《刑法》、《民法通则》等多类法律,也违反了正常的伦理道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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