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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考试违纪舞弊 3年处理违纪应试人员705人

作者:王斗斗 来源:法制日报 编辑: 时间:2005-8-30 9:52:00 点击:

     今天,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一审驳回孙振国等考生诉司法部处理雷同卷行政诉讼的诉讼请求。为此,记者今天采访司法部国家考试办公室负责人,他毫不掩饰兴奋之情地表示,欢迎法院的判决。这位负责人透露,司法考试三年来,司法行政机关共处理违纪应试人员705人。其中,替考违纪254人,因雷同试卷原因受到处理的316人,通过通讯工具作弊违纪53人,抄袭违纪61人,将试卷带出考场违纪8人,扰乱考场秩序违纪2人,在试卷上做标记违纪11人。  

    这位负责人认为,参加国家司法考试成绩合格,取得法律职业资格证的人员是未来的法官、检察官和律师的人选,司法公正是社会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对法官、检察官和律师在职业道德上应该有更高的要求。如果应试人员在参加国家司法考试的时候有不诚信的行为,我们很难相信这个人能够胜任以后的司法工作和律师工作,无法让党和人民放心。  

     国家司法考试是司法体制改革的一项重大举措,选拔合格的、优秀的法律人才进入司法队伍、律师队伍是国家建立统一司法考试制度的目标和目的。在国家司法考试制度刚刚建立并实施的2002年初,司法部就提出,国家司法考试要办成“最权威、最规范、最严密、最廉洁”的考试,考试的组织实施工作要做到“组织严密、程序严谨、标准严格、纪律严明”。从三年的实践来看,效果是非常好的,国家司法考试得到了社会各界和应试人员的充分肯定,赢得了良好的社会信誉。但是,由于种种原因,在国家司法考试组织实施过程中,个别应试人员在考风和考纪方面仍然存在一些突出问题,如极少数考区出现一定数量的试卷答案雷同现象,一些应试人员存在替考、抄袭现象,这些现象严重违背了选拔优秀司法人员和律师人员的宗旨,应依法严肃处理,否则,将会破坏国家司法考试的权威与公正,对诚信应试人员也极不公平。  

      为保障国家司法考试的权威与公正,司法部制定了《国家司法考试违纪行为处理办法》、《国家司法考试应试规则》、《国家司法考试工作规则》、《国家司法考试监考规则》等规章和规范性文件,从法律和制度层面上筑起了同考试违纪行为进行斗争的铜墙铁壁。在具体组织实施中,我们也严格要求,在命题、试卷印制、运输、保管以及考试实施、评卷等每一个环节都坚决贯彻落实各项规定。对于违反规定的应试人员和考试工作人员,坚决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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