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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别人骂成败类 李敖之女打赢官司获精神赔偿

作者:刘金龙 郭志霞 来源:北京娱乐信报 编辑: 时间:2005-8-5 9:22:00 点击:

     因被别人骂成“败类”,台湾知名学者李敖之女李文又打赢了一场名誉官司。记者昨天获悉,李文状告园艺设计师冯先生侵犯名誉权案已一审宣判。朝阳法院判决冯先生写书面致歉信在嘉和丽园公寓公共区域内张贴3日以示向李文赔礼道歉;赔偿李文精神损害抚慰金1000元。  

   ;  2005年3月4日,李文和冯先生在嘉和丽园公寓大堂内相遇。之前,冯先生曾经给李文住所绿化进行过设计,后双方产生分歧。当天遇到时,两人再次因此事发生争执。在争执中,冯先生指责李文“欠钱不还”、“到处骗”、“你是美国人丢人现眼,打着你爸的旗号到处做坏事,你是中国人也是败类,一天不找别人的麻烦就无法生存”等等。后来李文就报了警。在民警为李文做笔录时,冯先生又多次闯进去,言语仍非常激烈。  

      无奈之下,李文起诉到了法院,要求冯先生在报纸及嘉和丽园公寓内公开赔礼道歉,并赔偿精神损失费1000元。  

      今年7月8日,此案在朝阳法院酒仙桥法庭开庭审理。法庭上,冯先生否认了自己曾用污秽言词辱骂李文的事实,但最后没有得到法院支持。  

    法院审理认为,公民的名誉权受法律保护。冯先生与李文在公共场所发生纠纷时,“败类”之类的言词,对李文的品行、职业、身份等与公民名誉权相关的内容进行公开、直接的批评和攻讦,已构成对李文名誉权的侵害,因此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声音  
    其实法律离我们不远  

     邻家养狗扰民,一些人选择忍;忍无结果,还是忍;忍无可忍,便想出投毒,这样的新闻屡见不鲜。  

      邻家养狗扰民,李文没有忍,没有投毒,而是用法律维护自己的权利。她经常为我们眼中的琐事打官司,屡打屡胜。官司的胜利告诉我们:其实法律就在你身边,看你用不用。  

    为“小事”打官司,李文被指为爱出风头,她在接受某媒体采访时用爱因斯坦的一句话辩护:在正义公平的世界里,没有大和小的问题分别,当事情需要去解决的时候,人们的待遇是平等的!一件事情不对,不管多大或者多小,都要有人去讲,没人讲出来,永远不会得到改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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