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在线咨询   律师黄页   法制新闻   文学社区   法律法规   案件委托   系列论坛   法律人才   司法考试   免费邮箱   广告招商
中法网首页 > 聚焦 > 法治 > 正文

澳门检察院完成去年八月越狱案侦查:起诉五嫌犯

作者:暂无 来源:中新网 编辑: 时间:2005-9-13 9:34:00 点击:
    澳门检察院就去年八月一宗囚犯越狱的案件完成侦查工作。承办检察官经过侦查取证后,对逃犯柯××以及其余四名协助柯逃狱的嫌犯提出起诉。柯××现已在监狱继续服刑,其余四名嫌犯则被控以纵放及袒护他人罪等罪名。

  据澳门日报报道,案情显示,逃犯柯××因绑架罪被囚于路环监狱中。为了越狱,嫌犯柯××除用盐和水将其所处的囚室窗花氧化锈蚀外,还透过其妻(嫌犯郑某)向嫌犯许某、谭某和庄某吿知其越狱计划。

  嫌犯许某使用柯入狱前拾得的他人身份证为其在路环租屋,偷来了他人的电单车,并与嫌犯谭某及庄某一起购买了供柯犯逃狱用的尼龙绳等物。

  去年八月九日凌晨,嫌犯柯××弄断了已锈蚀的窗花,利用床单作绳沿窗户经平台逃至邻座监仓天台。随后,将系有重物的自制绳抛给了等候在监狱外接应的嫌犯。

  接应的嫌犯将该绳末端与尼龙绳相连,再将尼龙绳固定在树上,柯××用衣服作滑轮沿绳飞越监狱,成功脱逃,并在其他嫌犯协助下藏匿于路环的出租屋内。

  十一天后,柯××与嫌犯许某乘坐电单车,嫌犯谭某和庄某则驾车在前方探路,从路环抵达由许某用相同方法在澳门租住的房屋,其后一直隐藏于上址并一直得到许某的生活照顾。直到同年底,警方根据情报在上址拘捕柯犯,随即移送检察院。

  检察院调查后,对柯××控以脱逃罪、使用他人身份证明文件罪和窃用车辆罪。嫌犯许某、庄某、谭某和郑某共同合力,故意帮助柯××逃狱,被控以纵放他人罪、袒护他人罪及使用他人之身份证明文件罪等罪名。

  根据澳门《刑法典》的规定,脱逃罪是指依法被剥夺自由的人脱逃监管的行为,一经定罪,可被判处两年徒刑,纵放他人罪最高亦可被处五年徒刑

律师评论】 【发表评论】 【打印】【关闭
相关链接
·律师析京城性骚扰第一案 起诉目的维护妇女权益
·消协首次公开支持消费者诉讼 起诉家具甲醛超标
·湖南衡阳“11-3大火”烈士家属集体索赔案开庭
·湖南衡阳11-3大火烈士家属集体起诉索赔434万元
·贪官毕玉玺之子涉嫌转移30万美元赃款被起诉
·一公民起诉广西自治区政府为自己洗刷“罪名”
·国内非法MP3下载将遭起诉 搜索服务商受连带
·认为规划区未钉桩导致开发商扩大占地—北京残疾人服务中心起诉市规委
·福建省连江县原县委书记黄金高涉嫌受贿被起诉
·民事诉讼法修改建议稿曝光 法院不得拒收起诉状
·开具虚假证明 浙江起诉首例妨害信用卡管理案
·包头空难遇难者家属赴美起诉飞机发动机制造商
·原北京交通局副局长毕玉玺妻子因涉嫌受贿被起诉
·广西高院原副院长杨多铭涉嫌受贿被起诉
·17名二战遗孤起诉日本政府 日全国原告达2044人
·生效裁定成“法律白条” 起诉法院执行不作为
·农发行原副行长被起诉 儿子受牵涉被立案侦查
·原兰州市长张玉舜涉贿被捕 案件正在审查起诉中
·最高检加强监督 职务犯罪不起诉案须报上级审批
·北京市首例律师状告律师协会案被驳回起诉
·韩桂芝案检方首次审查起诉 初定涉嫌受贿800万
·今日审女公安局长安惠君受贿案 起诉罪名无性贿赂
·美联社起诉五角大楼要求公开关塔那摩嫌犯证词
文 章 查 询
文章搜索
特 别 推 荐
◆最新法规查询
◆英文法规查询
◆个案法律解答
◆专家法律论证
◆司法考试辅导
◆司法考试图书
  


主页 | 关于中法网 | 联系我们 | 信息反馈 | 回页首
Copyright © 2000~2008 中法网版权所有 特别声明
建议您使用 IE4.0 以上版本浏览器,显示分辨率 800 * 6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