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夜之间多张告示不翼而飞 律师认为学校做法欠妥
日前,在中央某大学主教学楼旁,一个名为“考试违纪曝光台”的告示栏上,贴出了10张“作弊告示”。告示以“中央某大学文件”为文头,写明考试作弊学生的姓名、系别、在何时何种科目考试中采取了何种作弊手段,并依据《中央某大学关于考试作弊处理的若干规定》,决定开除这10名学生学籍。然而前天早上,曝光台成空台,10张告示不翼而飞。
■校方:告示可能是被某些学生撕掉的
该校学生处一位老师表示,“作弊告示可能是被某些存在抵触情绪的学生撕掉的”。记者了解到,去年该校对作弊学生的处分是取消学位,今年学校依据教育部新出台的相关规定,重新修改处分办法,作弊学生一律开除学籍。
该校教务处一位老师告诉记者,学校已向每名学生下发了印有作弊处分办法的《学生手册》,各班班主任也曾反复强调,校园内还放置了各种宣传板和横幅。但进入考试周后,还是有10名学生“顶风作案”。学校已将处理意见送达学生本人,并与家长进行了沟通。这位老师称,有学生因此受到很大刺激,各个院系负责人正在做学生的工作。
■学生:应该视作弊情节轻重予以“量刑”
一名大三男生对记者说,学校张贴作弊告示无非是为了警示所有学生,但不用连姓名都公布于众吧。此外,作弊一次就要开除是不是有点过了?应该视作弊情节轻重予以“量刑”。
女生小华的家长看到作弊告示后,认为学生已经受了开除的打击,如果再公布于众,孩子所受的刺激太大。
■家长:如孩子自动离校今年还能重新高考
目前小华已向学校学生处提出申诉,她希望学校能给她一次改过自新的机会。小华的家长也表示,“学生犯错后如能反省并改过自新,教育的目的也就达到了。如果真的被开除学籍,小华两年内都不能再高考了。如果真的不要孩子,能不能让孩子自动离校,这样至少今年小华还能重新参加高考”。
■律师:复议结果未定就公布于众不可取
北京市天坛律师事务所宋绍富律师称,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相关条款中规定了公民的人格权和隐私权受法律保护。学生还有权申请复议,复议结果未定之前就将处罚决定公布于众,这是不可取的。即使学生因作弊被开除成为事实,学校也应尊重学生,否则对学生的伤害远远大于事件本身。
对话学生
我想得高分拿800元奖学金
在被处分的10名学生中,女生小华(化名)来自某贫困地区,因在一门公共必修课考试中夹带纸条,她被监考老师请出了考场。当晚7点,在作弊告示中,小华得知自己已被开除学籍。
记者:考试前,你知道作弊会被开除学籍吗?
小华:考试前学校给每人发了一本《学生手册》,手册上印有这些规定。班主任也曾宣读过作弊会被开除学籍的规定。
记者:那你为什么还要作弊呢?
小华:其实如果我不作弊的话,也能及格,但我特别想得高分,拿到800元的二等奖学金。老师抓住我后,我特后悔,当时就承认了错误,也在纸条上签了我的名字。
记者:为什么一定要拿800元的奖学金呢?
小华:我妈妈身体不好,一直吃药,爸爸是个小学老师,供不起我和妹妹两个人上大学。我一直靠贷款读书,如果能拿到奖学金,我几个月的生活费就有着落了。去年我妹妹得了奖学金,我觉得压力很大,希望自己也能拿到。
记者:你接受学校对你的处罚吗?
小华:我知道自己错了,看到“作弊告示”时,我觉得特丢人。希望学校再给我一次机会,我以后再也不会作弊了。
背景链接
教育部去年下发有关考试作弊处理的规定
由教育部下发,2005年9月1日新实施的《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有关考试作弊处理的规定:第五十四条:学生有下列情形之一,学校可以给予开除学籍处分:(四)由他人代替考试、替他人参加考试、组织作弊、使用通讯设备作弊及其他作弊行为严重的;(五)剽窃、抄袭他人研究成果,情节严重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