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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起特殊的劫持人质案法院一审免责再审判十年

作者:暂无 来源:民主与法制时报 编辑: 时间:2006-11-20 9:28:00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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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年多前,情绪激动的王刚为给妻子调换工作,冲进妻子的工作单位羚锐大厦,劫持了一名大厦员工以要挟领导满足其要求。此后先是被郑州市金水区法院一审判决免刑责,接着再审被判了十年刑期。同一法院前后差别巨大的两个判决,让王刚一家无法理解。上诉审判中,辩护律师更对再审司法程序提出了质疑。  

    11月9日上午10点,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五号审判厅外。王刚手脚戴着镣铐,“哗啦哗啦”踱到门口,突然迎见妻子李帆(化名)和她怀抱的即将满月的婴儿,潸然泪下。他还想多看两眼,被法警制止着带进了审判厅。目睹这一父子初见的短暂场景,王刚母亲悲戚不已,一个人走到墙角暗自抹泪。  

    审判厅内一片寂静,法官在宣读原审判决书。庭外隐约传来婴儿的啼哭声,王刚忍不住往外看。  

    为了这个来之不易的孩子,他们一家付出了沉痛代价。  

    大厦“劫持人质”案  

    当日下午5点,位于郑州市政六街的信阳羚锐大厦营业如常。记者向大厦工作人员问起一年多前那起震动当地的“劫持人质案”,多数人记忆犹新。  

    王刚是这个案件的主角。  

    2005年7月15日一早,王刚陪同已怀孕3个月的妻子李帆到医院例行检查,医生告诉他们,胎儿已停止发育,必须尽快手术,否则会有生命危险。  

    在询问李帆生活和工作环境后,医生说孩子死在腹中的原因可能与其工作环境有电磁辐射有关。得知自己的第三个孩子也保不住时,王刚和妻子都哭了。回家的路在李帆的记忆里异常漫长:“天空下起了雨。我们两个人都没有避雨,王刚骑着车在雨中狂奔。我知道我老公在流泪心在流血。每当我们看到那些小两口抱着孩子的情形时,都羡慕得很,而我们的孩子却一而再、再而三地……”当晚,王刚喝了点酒,情绪激动。岳父回忆,王刚给家人打电话时说:“小孩没保住,我不想活了。”随后还说要去找羚锐大厦领导谈谈。岳父李洪安在劝阻女婿时发生了激烈争吵,两人甚至厮打在了一块儿。几分钟后王刚拿起菜刀和一个方板凳出了门。接下来的一幕在当地法院的判决书、媒体报道中被一再提起:  

    晚上8时,羚锐大厦院内,一个上身赤裸的男子被保安拦住。不久,男子挣脱保安,持一把菜刀,冲进大厅,在找不到领导的情况下,跳进总服务台,用刀劫持了男服务员张颖。男子拉着人质转入大厅内的商店,一再要求宾馆总经理何明富出面,为其妻子调换工作岗位。尾随而至的其岳父李洪安劝王刚不要冲动,不要伤人。  

    公安机关接到报案后,立即派出防暴警察前去营救人质,与王刚对峙长达3个小时。后警方找来王刚的妻子,并经动员领导出面周旋谈判,最终,王刚放出人质,束手就擒。公安局对人质张颖的笔录显示:王刚绑架过程中没有打骂现象,还拿水给他喝,并对他说:“哥们儿,今个儿对不住了,回头请你喝酒。”  

    调换工作岗位,王刚何以要采用如此激烈的方式?  

    “绑架案”事出有因  

    羚锐大厦家属楼的一间单元房内,住着李帆一家。“绑架案”发生以来,这家人一直陷身于官司当中,唯一的安慰是新生命的健康诞生。在家坐月子的李帆望着酣睡的宝宝,洋溢着属于母亲的慈爱笑容,尽管孩子的父亲还在看守所中。她告诉记者,从怀孕到孩子出生以来,她始终没上班。今年2月份,李帆经检查确认又怀孕后,在数次提交调岗无回音的情况下,向单位申请休病假得到批准。一个月后羚锐大厦在给李帆的一份决定中说:考虑到各方面因素,允许你继续在家休息而工资福利待遇不变。“我之前的三次流产究竟和工作中的电磁辐射有没有关系?我不敢乱下结论,但现在孩子一切正常能说明些什么?”  

    几年前,李帆接父亲班进入河南信阳地区驻郑州办事处办公室,不久被调入办事处的羚锐大厦消防中心监控室上班。  

    2004年,李帆在网络上认识了王刚。后来,王刚入赘到郑州与李帆完婚后一直渴望能有一个孩子。李帆说,当时自己在监控室的岗位上好几年了,听说电磁辐射对婴儿不好,结婚后就向单位提出了调岗,当时所在部门的领班只说会向上级汇报,就没了下文。第一个孩子就这样孕育了,由于反应异常,李帆去省人民医院做了检查,大夫了解到她是在监控室工作,担心电磁辐射影响,建议她不要这个孩子。无奈下李帆打掉胎儿,同时向领导递交了调岗的书面申请,却未得到答复。2004年底,单位全员竞聘上岗。李帆考虑到数次申请调岗未果,就借此机会提出竞聘仓库保管工作。李帆的竞聘上岗申请上,有这样的陈述:“经过有关专家咨询,知道辐射对胎儿发育有一定影响,而目前我所工作的岗位就有一定的辐射……”几天后单位领导告知李帆没竞聘上,并说即使她在仓库工作搬重物时也会造成流产。李帆被单位要求完成近一百天的“待岗学习”后,因担心再次落聘下岗,只好选择了回到监控室上班。2005年2月,李帆出现了下腹疼痛后去医院检查,发现胎儿已停止发育。在身体各项检查正常的情况下,大夫询问她工作环境后说了一句“和环境也有一定关系……”就这样,她失去了第二个孩子。回到家中,王刚花了数百元给李帆买了防辐射围裙。伤心之余,李帆又开始递交调岗申请,却仍无回复。直到2005年7月,李帆胎儿第三次停止发育。至今,羚锐大厦领导不认为李帆的3次流产与监控室辐射有多大关系,但他们提到,调岗不是什么难事,如果是基于胎儿健康的调岗要求,员工提出来他们肯定会考虑的。  

    那么李帆合理的请求,为什么没得到回应?对此疑问,羚锐大厦总经理说,单位从未收到李帆的任何书面或口头调岗申请,更不知道她怀孕、流产的情况。  

    两种判决结果  

    劫持人质事件的第二天,王刚被警方刑事拘留,10天后被逮捕。郑州市金水区人民检察院以涉嫌绑架罪,将王刚诉到金水区人民法院。2006年1月13日,法院一审判决,王刚的行为已构成绑架罪,但鉴于他犯罪情节轻微,结合其犯罪动机、手段及社会危害程度等量刑要素,免予刑事处罚。这份判决书送达后,王刚服判,而金水区检察院也未提出抗诉,判决书随即生效,王刚也返回家中。  

    然而,事情并未就此结束。  

    劫持人质事件发生后的一个多月里,李帆被要求反复写了多份“深刻”的检查,还被羚锐大厦以造成损失为由,罚款2000元。  

    提起此事,羚锐大厦总经理认为:“这个处罚是象征性的,大厦的损失远不止这么多。如果员工都像这样对单位怀有一点情绪就拿刀绑架,我们还怎么管理?”5月初,一封刑事申诉状递到了金水区人民法院,申诉人为羚锐大厦。  

    羚锐大厦在申诉状中称:“一个员工或家属,因对单位怀有某种情绪而采取暴力威胁手段,却又不被判处应有的刑罚,法律的公正性何以体现,公民的人身安全又如何赖以保护……王刚与警方对峙长达三四个小时,其实施绑架的态度是坚决的,犯罪的主观恶性较大……绑架案给宾馆造成经济损失60多万元……法院判处王刚犯罪情节轻微免予刑事处罚的判决显属不当,是错误,我们向法院申请重新审理此案。”5月21日下午,王刚陪同怀孕3个月的妻子去超市买食品,并送她回了家。其后,还等着王刚回来吃饭的一家人就联系不上他了。夜里12点,法院电话告知,王刚被逮捕。8月17日,金水区法院认为王刚犯罪不属情节轻微,原审适用法律不当,决定撤销第一份判决书,并判处王刚有期徒刑10年。  

    前后不到半年的两个判决,从免刑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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