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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制定律师服务收费标准 每小时最高3600元

作者:朱桂芳 来源:南方日报 编辑: 时间:2006-12-29 9:21:00 点击:
 近日,广东省物价局与省司法厅联合制定了《广东省律师服务收费管理实施办法》(简称《办法》),对律师收费实行政府限价,按照规定,律师服务每小时收费最高可达3600元,最低为160元,律师事务所必须明码标价。新标准自明年1月10日开始执行。  

    《办法》称,律师服务收费属中介服务收费,实行政府指导价与市场调节价分类管理。实行政府指导价的有:代理民事诉讼、行政诉讼、国家赔偿案件、各类诉讼案件申诉;为刑事案件犯罪嫌疑人提供法律咨询、代理申诉和控告、申请取保候审,担任被告人的辩护人或自诉人、被害人的诉讼代理人。律师事务所提供其他法律服务的收费实行市场调节价。  

    《办法》规定,律师服务收费可以根据不同的服务内容,采取计件收费、按标的额比例收费和计时收费等方式。收费标准允许上下浮动20%。其中按计时收费方式收费的收费标准为:200-3000元/小时,也就是说,律师服务每小时收费最高可达3600元,最低为160元。  

    律师收费政府指导价如下:  

    一、计时收费方式的收费标准:200-3000元/小时。  

    二、计件收费方式的收费标准:  

    1.刑事:(1)侦查阶段:2000-6000元/件;  

    (2)审查起诉阶段:6000-16000元/件;  

    (3)审判阶段:6000-33000元/件。  

    刑事自诉、担任被害人代理人的按上列标准执行。  

    刑事案件因时间或地域跨度极大、属集团犯罪和其他案情重大的、复杂的,可以在不高于规定标准1.5倍之内协商确定收费标准。  

    2.不涉及财产的民事、行政诉讼:3000-20000元/件。  

    三、涉及财产的民事、行政诉讼收费标准:在收取基础费用1000-8000元之外,再按其争议标的额分段按比例累加计算收取:  

    5万元(含5万元)以下:免加收;  

    5万-10万(含10万元):8%;  

    10万-50万(含50万元):5%;  

    50万-100万(含100万元):4%;  

    100万-500万(含500万元):3%;  

    500万-1000万(含1000万元):2%;  

    1000万-5000万(含5000万元):1%;  

    5000万元以上:0.5%.  

    上述收费标准允许上下浮动20%。刑事附带民事,其民事部分按一审标准减半收取。(记者 朱桂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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