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总理温家宝近日签署第457号国务院令,颁布实施《艾滋病防治条例》。
条例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歧视艾滋病病毒感染者、艾滋病病人及其家属。艾滋病病毒感染者、艾滋病病人及其家属享有的婚姻、就业、就医、入学等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
条例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统一领导艾滋病防治工作,建立健全艾滋病防治工作协调机制和工作责任制,对有关部门承担的艾滋病防治工作进行考核、监督。
《艾滋病防治条例》共分七章六十四条,自2006年3月1日起施行.。
解读艾滋病防治条例
在一次世界艾滋病大会上,一条长长的红丝带,被抛在会场的上空,那是渴望社会理解与关爱的呐喊———发自艾滋病病毒感染者、艾滋病病人还有他们的家属。
艾滋病是我国重点防治的重大传染病。为预防、控制艾滋病,捍卫公共卫生,1月29日,国务院总理温家宝签署第457号国务院令,颁布《艾滋病防治条例》。该条例共七章六十四条,将于今年3月1日起实施。
五条主线贯穿艾滋病防治
就艾滋病防治,国务院法制办负责人谈了五点立法思路:
第一,艾滋病的传播,与人的行为密切相关;艾滋病防治不仅是公共卫生问题,更是社会问题。因此,条例着重控制艾滋病传播的社会行为因素,重点规范有易感染艾滋病病毒危险行为人群的高危险行为,通过推广行为干预措施,使全社会帮助他们改变高危险行为。
第二,政府主导与全社会参与相结合,充分发挥社会力量在艾滋病防治工作中的作用。政府在艾滋病防治方面负有主要责任。同时,艾滋病防治工作需要社会各方面的通力合作,发挥社会基层组织和公民团体的重要作用。
第三,艾滋病防治工作与禁毒戒毒、打击卖淫嫖娼工作相协调。国际社会的成功经验以及我国的试点经验已经证明,一些对易感染艾滋病病毒危险行为人群的干预措施,如安全套的推广使用、对吸毒成瘾者实行美沙酮替代治疗等,是行之有效的措施。因此,从保护广大公众的健康出发,条例规定有关部门针对一些特殊人群应当采取行为干预措施。
第四,加强宣传教育。预防为主,宣传教育为主是我国艾滋病控制的工作方针。通过形式多样的宣传教育,向公众普及艾滋病防治知识,特别是向有易感染艾滋病病毒危险行为的人群传递科学、准确的艾滋病防治信息,引导人们改变危险的行为,减少或者阻断艾滋病病毒传播的因素。
第五,处理好保护特殊人群的合法权益与采取控制措施的关系。条例在设定法律制度时,明确规定了艾滋病病毒感染者、艾滋病病人及其家属的权利和义务。
不得歧视艾滋病病毒感染者和艾滋病病人
对艾滋病病毒感染者和艾滋病病人的权利保障,一直是国际社会关注的焦点。
条例明确,无论是艾滋病病毒感染者、艾滋病病人还是他们的家属,与其他公民一样,享有平等的权利,这是我国政府的一贯政策和主张。具体规定如下: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歧视艾滋病病毒感染者、艾滋病病人及其家属,他们享有的婚姻、就业、就医、入学等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
未经本人或者其监护人同意,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公开艾滋病病毒感染者、艾滋病病人及其家属的有关信息;
医疗机构不得推诿或者拒绝为艾滋病病毒感染者或者艾滋病病人治疗其他疾病。
同时,为维护公众健康,条例第38条也明确了艾滋病病毒感染者和艾滋病病人应当履行的义务:
接受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或者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的流行病学调查和指导;将其感染或者发病的事实及时告知与其有性关系者;就医时,将其感染或者发病的事实如实告知接诊医生;采取必要的防护措施,防止感染他人;不得以任何方式故意传播艾滋病。故意传播艾滋病的,依法承担民事赔偿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全社会参与艾滋病防治
社会因素在艾滋病的传播中起着重要的作用,这意味着对艾滋病的防治,需要全社会的参与,开展最广泛的宣传教育。
条例列出4方力量架构工作制度:一是各级政府应全面行使主要职责,对艾滋病防治工作实行统一领导,建立健全艾滋病防治工作协调机制和工作责任制等;二是政府有关部门应开展艾滋病防治的宣传教育、行为干预以及预防控制等工作;三是工会、共青团、妇联、红十字会等团体以及有关组织和个人,应开展相关的艾滋病防治工作;四是应在基层充分发挥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的作用。
条例突出强调,必须开展全民防治艾滋病的普及性宣传教育;加强对学生、育龄人群、进城务工人员、妇女等重点人群有关艾滋病防治的宣传教育,相关政府部门和机构负有宣传教育的义务;对有易感染艾滋病病毒危险行为人群,政府和政府部门应当采取措施,鼓励与支持医务人员以及有关组织和个人开展咨询、指导和宣传教育。
帮助有易感染艾滋病病毒危险行为的人群改变行为
何谓有易感染艾滋病病毒危险行为的人群?
条例特指有卖淫、嫖娼、多性伴、男性同性恋行为、注射吸毒等危险行为的人群。
如何改变这些人群的行为方式?
条例提倡由政府主导,制定措施,鼓励、支持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以及其他有关组织和个人,推广预防艾滋病的行为干预措施。
行为干预措施旨在有效减少艾滋病传播,比如,针对经注射吸毒传播艾滋病的美沙酮维持治疗等措施;针对经性传播艾滋病的推广使用安全套措施,以及规范、方便的性病诊疗措施;针对母婴传播艾滋病的抗病毒药物预防和人工代乳品喂养等措施;早期发现感染者和有助于危险行为改变的自愿咨询检测措施;健康教育措施;提高个人规范意识以及减少危险行为的针对性同伴教育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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