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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土资源部推四举措 中央媒体曝光案件逐一调查

作者:郄建荣 来源:法制日报 编辑: 时间:2006-2-7 9:37:00 点击:

    明确实行集体决策的事项范围程序和办法  

    全面落实国土资源听证制度  

    建立重大决策合法性审  

    查和专家咨询论证制度  

    强化社会监督和高度重视新闻舆论的监督  

    “今年,对中央媒体曝光的重大国土资源违法案件调查率要达到100%。”这是国土资源部日前出台的《国土资源管理系统全面推进依法行政规划》的一个规定。国土资源部有关人士今日透露,这只是该部今年依法行政的一项重要内容,围绕依法行政,该部今年还将实施一系列重大措施。 

    据介绍,就依法行政,国土资源部要求,今年,县级以上国土资源管理部门都应当明确本部门实行集体决策的事项范围、集体决策程序和办法等。其中编制或者修改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矿产资源规划草案;拟订土地利用年度计划草案;制定基准地价和协议出让最低价;确定土地使用权和探矿权采矿权出让底价、拍卖起叫价和挂牌起始价;对情节复杂或者重大违法行为给予较重的行政处罚等,必须纳入实行集体决策的事项范围。 

    国土资源部要求,县级以上国土资源管理部门都要将建设项目用地预审、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审查、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划拨用地审批、临时用地审批、宅基地审批、探矿权采矿权审批、土地开发整理项目安排等事项纳入会审范围。 

    全面落实国土资源听证制度是今年该部依法行政的另一项重点。国土资源部明确要求,县级以上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在制定规章或者规范性文件,拟定或者修改基准地价,编制或者修改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矿产资源总体规划,拟定或者修改区域性征地补偿标准时,应当依职权组织听证;在拟定拟征地项目的补偿标准和安置方案,拟定非农业建设占用基本农田方案,做出较大数额罚款,责令停止违法勘察或者违法开采行为,吊销勘察许可证或者采矿许可证等行政处罚决定时,应当书面告知当事人有要求举行听证的权利。当事人要求听证的,应当依法组织听证。2006年,国土资源听证制度要在国土资源管理系统全面建立和落实。 

    国土资源部表示,今年还将建立重大决策合法性审查和专家咨询论证制度。为此,该部要求,县级以上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对重大政策、安排重大国土资源项目及其他专业性强的决策事项,要组织专业机构或者专家进行合法性、必要性和可行性咨询论证。 

    强化国土资源的社会监督和高度重视新闻舆论的监督,是国土资源部依法行政的另一重要措施。国土资源部要求,今年,县级以上国土资源管理部门都要设立举报电话和举报信箱,并向社会公布;对新闻媒体反映的问题,要认真调查核实并依法及时处理。2006年,对中央媒体曝光的重大国土资源违法案件调查率要达到100%。 

    国土资源部表示,将对违法或不当的决策行为,依法追究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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