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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禁放”法令再遭尴尬 七成市民盼“解禁”

作者:王明浩 来源:人民日报/新华网 编辑: 时间:2006-2-7 9:48:00 点击:

    2月6日已是正月初九,但在郑州市区仍可不时听到“噼噼啪啪”的爆竹声。2月2日“破五”,是除夕之后的又一个燃放烟花爆竹高发期。当晚8时许,记者沿西环路、中原路、建设路一路走来,鞭炮声此起彼伏,时见烟花在半空绽放,大人小孩围观的场景触目可见。记者看到:不少燃放者所处位置都在禁放区内。

    “实行‘禁放’11年来,今年是燃放最厉害的一年。”一些市民这样对记者说。

    “禁放令”更严厉 仍有人“顶风作案”

    狗年春节,在周边城市“爆竹声中一岁除”的喜庆中,在全国省会城市已有23个顶不住民意,对燃放烟花爆竹“解禁”的背景下,郑州市却实行了更严厉的“禁放令”。

    除夕夜前,两份由市政府发布的告示贴遍了郑州的大街小巷和社区,给喜迎春节的市民带来了肃杀气息。一份通知为《致郑州市民的一封信》,另一份为《郑州市人民政府关于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通告》———春节期间,郑州继续禁放,禁放区域不变。郑州警方强调:违反禁放规定,不但给予经济处罚,情节严重的,将处以行政拘留。因违禁销售、燃放烟花爆竹而造成严重后果涉嫌犯罪的,将被追究刑事责任。

    “禁放令”昭昭,但仍有人“顶风作案”。仅在除夕夜,郑州警方就拘留违禁人员12人,对41人进行了批评教育。“大过年的,我们也不想让市民扫兴。”说起禁放,市公安局有关负责人也很无奈。警方担心,现在许多城市纷纷解禁,市民思想工作更难做,容易造成对立,影响警民关系。同时,执法人员遇到“抓现行难,处罚也难”的尴尬。再者,放鞭炮的多是孩子,没法处罚。

    “禁放令”陷入两难 七成市民盼“解禁”

    “放烟花爆竹是传统习俗,都流传多少年了,不该禁。”家住二七区的李大妈说,“过年不放爆竹哪有喜庆劲儿,‘禁放令’把年味都禁没了。”在记者随机采访到的20多位市民中,有近七成持这样的观点,他们认为,与其“禁放”没啥效果,政府不如“限放”。有关部门应该在安全教育上下功夫,加大宣传力度,让市民到划定区域燃放。这样自己的“放炮瘾”过了,也不影响周围邻居正常生活。

    但燃放烟花爆竹带来的教训也不容忽视。1月28日晚,郑州市公安局110指挥中心仅19时左右接到的20个投诉电话中,就有14个是投诉燃放烟花爆竹的。在郑州市120急救中心,从除夕日起,每天都接到上百起求助电话,其中燃放烟花爆竹致伤求助的占20%。在郑州市第一人民医院,初一至初四,每天接诊的因燃放烟花爆竹受伤的患者在10例以上。

    郑州的医生、环卫和消防等人员,都支持“禁放”。“燃放爆竹会导致很多事故发生,有很大的安全隐患,而且还污染环境。”

  政府不能“以禁代管” “限放”顺民心合民意

    在鞭炮解禁方面,郑州做了积极探索:去年上半年,在广泛调查民意的基础上,出台了《郑州市市区烟花爆竹燃放管理条例(草案修改稿)》;当年10月9日,市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四次会议对修改稿进行了第二次审议,决定将“禁放”改为“限放”,缩小郑州市区禁放区域。就在市民以为春节可以过把“放炮瘾”时,可能是考虑到准备工作有些仓促,省人大常委会将“限放令”暂时搁置了。 

       中国民俗学会副理事长张振犁认为:在政府禁令与传统民俗的冲突中,郑州“禁放令”已经陷入两难境地,单纯“禁”或“放”都行不通,政府也不能“以禁代管”。要化解矛盾,需要在“堵”与“疏”之间找到一个有机的接点,在提高职能部门的管理水平和引导水平上下功夫。

    河南省社科院副院长刘道兴认为,有组织“限放”是顺民心合民意之举。这样既增添了春节的喜庆氛围,也提高了政府的管理水平。“当然,要想使政府有信心给‘禁放’松绑,市民也要提高素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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