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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法:确保死刑案件二审开庭工作按计划实施

作者:陈 伟 来源:人民法院报 编辑: 时间:2006-5-12 9:19:00 点击:
    5月10日至11日,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沈德咏就死刑案件二审开庭工作准备情况到山西调研。期间,沈德咏分别与山西省委副书记、省长于幼军,山西省委常委、政法委书记杜玉林,山西省副省长胡苏平座谈,听取了山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党组及刑庭主要负责同志关于死刑案件二审开庭工作进展情况的汇报,并到晋中市中级人民法院了解刑事审判及死刑案件犯罪嫌疑人关押情况。
 
    座谈中,沈德咏指出,山西高院在省委、省政府的坚强领导和大力支持下,思想认识统一,工作扎实有力。在思想准备、制度准备、队伍准备和物质装备准备方面,工作进展顺利,成效明显,为全省下半年实现死刑案件二审开庭审理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在谈到死刑案件二审开庭工作的重要意义时,沈德咏强调指出,死刑案件二审开庭工作是中央和最高法院关于建立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刑事司法制度的一项重大改革,是严格执行刑事诉讼法、落实人民法院“二五”改革纲要的重要举措。      

    这也是完善死刑案件审判程序、保证死刑案件质量的必然要求,有利于依法准确惩罚犯罪,有利于从制度上保证死刑判决的公正和慎重,有利于从诉讼程序上切实加强司法人权保障。各级法院要从贯彻依法治国基本方略、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政治高度,从宏观和历史角度及国际的视野来认识此项改革的重大意义,真正把思想统一到中央的重大决策上来,统一到肖扬院长的历次讲话精神上来,统一到最高人民法院的部署和要求上来,确保死刑案件二审开庭工作按计划实施。 
     
    在谈到当前要着力解决的主要问题时,沈德咏指出,从山西的实际情况看,要全面、按时实现死刑二审案件全部开庭审理,各级法院在机构人员、制度建设、经费保障等方面还存在不少的问题和困难,任务繁重,时间紧迫,形势不容乐观。各级法院要紧紧依靠党委的领导、政府的支持和人大的监督,进一步坚定信心,正视困难,勇于拼搏,迎难而上,确保死刑案件二审开庭工作顺利、按时实施。同时,要狠抓一、二审开庭质量,及时总结经验,完善制度设置,加强队伍培训,不断提高刑事审判人员的工作水平和司法能力,确保案件质量。 (作者: 陈 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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