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私签合同村委会出租储备土地国土局认定合同作废

作者:暂无 来源:四川新闻网(成都) 华西都市报 编辑: 时间:2006-7-14 15:30:00 点击:
    日前,绵阳三台县国土局执法人员在经过该县乐安镇三(台)中(江)公路旁时,发现县国土局在此处的10.04亩储备土地被推土机推得满目疮痍。原来,这片已收入国有土地储备库的土地在没有经过任何批文的情况下,竟被断山村以每亩600元一年的租金,以20年的期限租给了两个人开办砖厂。日前,三台县国土局已责令非法租用该宗土地的阳某、江某停止动土,断山村与阳某、江某所签订的非法土地租用合同已废止。 

    路过储备地看到有人办砖厂 

    7月10日,记者来到三(台)中(江)公路某加油站旁,发现一大块土地(约有3亩)已被推土机严重破坏:这块土地的泥土被取1米多深,地面堆了两大堆红砖,一派建房前打地基的场景。 

    “我们土地监察大队的执法人员6月底路过那块地时,发现有人用推土机挖土,我们印象中这块土地并没有被规划建什么企业,也没有哪个来办过用地手续。”三台县国土局长邓正清接受记者采访时说,经了解,才知道是乐安镇断山村把这块地租给两个人准备办砖厂。于是,他们当即责令其停止施工,等待调查处理。 

    私签合同村委会动土15亩 

    据悉,今年6月,阳某、江某欲在三(台)中(江)公路某加油站旁开砖厂。6月6日,断山村村委会与阳某、江某签订了《土地租赁合同》。甲方(村委会)将10社的15.8亩土地(田)租赁给乙方(阳某、江某)办企业;租赁时间共20年;每亩每年租金600元。乙方有权在该土地上修建附着物,建厂使用……作为监证机关的乐安镇政府也在合同上加盖了镇政府的公章。对此,乐安镇副镇长岳良昌解释:建砖厂这块土地在他们镇上的工业规划区内,他们是在招商引资,兴办企业,提高土地产值,为当地群众造福。 

    由于上述地块被群众举报到三台县和绵阳市国土部门,两级国土部门已经先后派执法人员前往调查。岳良昌说,现在,镇政府已宣布断山村与阳某、江某签订了《土地租赁合同》作废。 

    国土局认定非法占用国有土地 

    据了解,省国土局于1998年9月批准同意征用断山村10社的12.2亩耕地,作为三台县某加油站用地,并要求依法完善国有土地出让权手续。修加油站实际占用的土地只有1.8亩,剩余10.4亩至今没有办理国有土地出让手续。根据省政府2004年10月的有关规定,对征用土地2年内没有使用的,当地国土部门将依法纳入国有土地储备库。然而,断山村除了把上述10.4亩修建加油站剩余的储备土地租给阳某、江某外,还把另外的5.4亩耕地租给了他人。 
    据三台县国土局局长邓正清介绍,新建砖厂,除了到计委立项,经建设规划部门选址外,必须要经国土部门同意批准后才能办理其他诸如工商、税务等相关手续,然后再动用土地。而阳某、江某至今没有来办理过任何手续。邓说,接到群众举报后,绵阳市国土局已经派员前往断山村10社进行调查,初步认定上述行为系“在未取得批文的情况下,非法占用国有土地”,并将该案交该局做进一步调查处理。记者廖兴友(来源:华西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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