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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大怪才余杰激评“爆破作文”招惹上名誉权官司

作者:颜斐 来源:北京晨报 编辑: 时间:2006-7-17 9:50:00 点击:
     “爆破作文”创始人称余杰对其恶意诋毁讨要两万精神损失费 

    以锐气而著称的北大怪才余杰此次又因“骂人”而成为被告。因被余杰在《南方周末》上撰文指责为“骗子”,独创“爆破作文”理念的郑北京起诉余杰,要求其赔礼道歉,并赔偿精神损失费两万元。日前,朝阳区法院第二次开庭审理了此案。     

    被指“骗子”怒告“骂人者” 

    2004年4月22日,余杰在《南方周末》上发表了一篇题为《作文岂能“爆破”》的评论文章称:“也亏得郑北京先生‘异想天开’……用一堆垃圾来骗取孩子(其实是家长)的钱……”而余杰的此番言论是有感于“爆破作文”的一则广告,称“著名作文教育专家郑北京老师独创的爆破作文,在40分钟内使高中生能写800字、初中生700字良好以上作文。” 

    郑北京在起诉状里称,“爆破作文”主要训练学生“快速审题”、“快速构思”等综合写作能力。余杰在文中称“爆破作文”是“骗子的丑陋”、“一文不值的垃圾”等,对其人格进行恶意贬损,给他造成了极大的精神压力和痛苦。 

    名誉权争辩变成庭上攻击 

    郑北京的律师詹涵棋在法庭上称:“余杰在未曾看过《爆破作文》一书,未走访学生家长的前提下,仅凭一则招生广告,就让郑北京背上骂名。余杰首先应学会如何尊重他人!” 

    余杰的代理人蒲志强律师认为,余杰的观点可以有对错之分,但他发表观点的行为却不会有错。蒲志强还尖锐地指出,郑北京通过传授诀窍为障眼法借机敛财的行为对学生语言教育带来令人担忧的不良影响。其冠以的“作文教育专家、诗人和作家”头衔纯属“自我吹嘘”。 
蒲律师的这番说法遭到了原告律师的强烈抗议,认为这是对郑北京更进一步的名誉伤害。由于原告不同意法庭调解,此案将择日进行宣判。 

    郑北京称余杰为职业骂手 

    据了解,在6月28日的第一次庭审中,原告律师在见到前来采访的记者,遂向法官提出了不公开审理的请求,理由是如果公开审理,势必使郑北京被羞辱的事情更为众人所知,令他承受更多的精神压力。法官当庭予以允许。而第二次庭审前,法官通知此案不具备不公开审理的条件。 

    昨天,记者拿到了郑北京亲笔签字的声明。他说,余杰的文章对他恶毒的攻击与他过去辱骂余秋雨等人的手段如出一辙。余杰靠骂人起家,出名后仍以此种手段吸引眼球,但不能超越法律的底线。希望他不要做个职业骂手,为社会做点有意义的事情。(晨报记者 颜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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