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在线咨询   律师黄页   法制新闻   文学社区   法律法规   案件委托   系列论坛   法律人才   司法考试   免费邮箱   广告招商
中法网首页 > 聚焦 > 法治 > 正文

聚焦:申请见义勇为不能被确认状告警方违犯法律

作者:暂无 来源:青年周末 编辑: 时间:2006-7-20 15:45:00 点击:
    任建平:难道我救人还错了,就一定要隐姓埋名吗?

 3年前救起落水夫妻  

    今为子高考加分告警方违法  

    任建平:争见义勇为有啥错  ;

    ■同样是阳光雨露,别人能享受,我为什么不能享受呢?  

    ■我会游泳,不代表我救人就没有危险呀!  

    ■作为一个法律工作者,涉及到法律上的事情我都会较真,都会严格按照法律办事。  

    对话背景 

    最近福建省南平市人民检察院助理检察员任建平,成为全国各媒体关注焦点。  

    因为他是全国第一个申请见义勇为不被确认而将公安局告上法庭的人。 

    2003年8月,任建平在闽江游泳时救起落水的金淑娥夫妇,互相没留下联系方式;2005年4月25日,任在《闽北日报》上看到,水中救人也算见义勇为,并得知福建省出台政策,见义勇为者的子女高考可加20分;2005年4月26日,任建平向南平市公安局延平分局正式提出申报见义勇为;2006年3月8日、4月10日,延平分局两次给任复函,对其见义勇为申请“不予确认”;2006年4月30日,任建平将延平分局告上法庭。  

    被救者不认为他是“见义勇为”;公安局说他无理取闹;不少网友抨击他“见分/利勇为”;也有不少人说制度的漏洞怎能个人承担。 7月17日中午,记者连线处于争议漩涡中的任建平。  

    任建平其人  

    任建平,49岁,高中文化,福建南平市人民检察院监诉处一名普通助理检察员,全国第一例见义勇为申请人状告公安局行政诉讼案的原告。  

  这事成了重大疑难案件  

    青年周末[以下简称为“青周”]:您起诉延平公安分局的官司法院一审判了没有?  

    任建平[以下简称为“任”]:6月5日开了庭,但没有当庭判决,现在正是休庭阶段。  

    青周:为什么没能当庭判决呢?  

    任:因为这是个重大疑难案件呀。  

    青周:这么个案件谈何重大疑难?  

    任:一般的行政诉讼案件,延长休庭是两个月,重大疑难案件是三个月。我是5月10日拿到立案通知书的。如果是一般案件,应该在7月10日就会审结,但是没有,可见这个案件在法院的认定中已经是个重大疑难案件了。4月30日,我去法院提起诉讼的时候,立案庭的工作人员手都是抖的。  

    青周:他抖什么呢?  

    任:因为他从来没有见过有人居然因为申报见义勇为来告状的。这本来是全国第一起,他心里也没底,难免会胆怯。  

    救了人就要隐姓埋名?  

    青周:为了确认见义勇为起诉公安局,您确定他不是因为奇怪才怔了一下吗?见义勇为一般都是由别人提起的。  

    任:我救人是在3年前,当时没任何想法。2005年4月25日看到《闽北日报》上报了一个在广东汕头打工的人,海中救人牺牲,被确认为见义勇为,才动了这个念头的。自己也想起2004年某天看到《福建日报》上说了,见义勇为者的子女在高考中可以加分。  

    青周:您2003年8月份救的人,2004年看到了规定,为什么当时不马上提出申请呢?  

    任:2004年《福建日报》上报道的见义勇为事例是制止歹徒抢劫商店,没有说是水中救人的事,我也就没有想到自己的行为也属于见义勇为。2005年《闽北日报》报道的事例是水中救人也算见义勇为,我当时就一个激灵,想到自己也应该算是见义勇为了。  

    青周:见义勇为不就是见“义”才为的吗?您这么执着地要为自己正名还是出于“义”吗?  

    任:我救人时甚至连被救者的名字都没打听。但是,既然福建省出台了这个规定,同样是阳光雨露,别人能享受,我为什么不能享受呢?再说,我救人本身就在规定出台之前,难道我救人还救错了,就一定要隐姓埋名吗?  

  被救者从不否认我救了她  

    青周:见义勇为是善举,做好事不都是该由别人确认,如果别人不确认,自己也没办法呀?  

    任:所以我要通过法律手段讨回属于我的公平。  

    青周:公安局之所以没有对您的行为予以确认,好像是因为被您救的人,不觉得您的行为是见义勇为?  

    任:见义勇为是到底该由谁来界定?!我想既不是我,也不是被救者,应该是由法律规定的第三方公安局来做的。但公安局不能只采信一方的看法,而不去做深入的调查研究就下结论。我提供那么多人证、物证。他们怎么能都忽视呢?  

    青周:如果被救人都说自己不是被您救了,您也没有任何人身伤害,确实比较难下结论呀。  

    任:是呀,你也说是难下结论,而不是他们现在下的“见义勇为行为不予确认”的结论呀。再说了,事实上我救的金淑娥两口子从来不否认我救过他们的事实。金本人也对媒体说,当时她老公已经不能救她,两人都在往深水区沉。如果我不去救他们,生命将危在旦夕。我真是奇怪,我明明是在危险中救人,公安局怎么就认定我只是“游泳中的互助友爱的行为”。  

    会游泳,救人就没危险?  

    青周:您游泳技术是不是很棒?  

    任:这个好像不该由我自己来说吧。因为我常年患有多种疾病,我采取了自己酷爱的游泳健身。四季都不间断。当时去救人的河边游泳,也是证人之一的庞建中,让我给他刚刚学会游泳的儿子保驾护航的。  

    青周:您游泳技术那么高超,救人对您来说只是举手之劳,在别人看来还真不是见义勇为?  

    任:我的老天呀,我因为凭着自己过硬的游泳技术救人就不算,一定要付出生命的代价才算见义勇为吗?  

    我会游泳,不代表我救人就没有危险呀?再说,我自己本身就身患多种疾病,就是为了健身袪病我才坚持多年游泳的。我的各种病历我都呈给他们看了。我的颈椎病就不能


1 2 3    下一页
律师评论】 【发表评论】 【打印】【关闭
相关链接
·公交车上见义勇为抓贼抓贼人反被倒抓进了派出所
·3名小学生被凶徒劫持 男子见义勇为牺牲年轻生命
·第一例见义勇为申请人状告公安分局案引发争议
·长沙市推行警务新模式26万元重奖见义勇为市民
·东莞出新规奖励见义勇为革命烈士给40万抚恤金
·弱女子武汉见义勇为遭疯狂报复行人漠然无视
·巡回报告圆满结束 见义勇为英雄 感动大学校园
·见义勇为英雄事迹大学巡回报告引起了强烈反响
·广东女大学生 呵斥小偷被打伤 获得见义勇为奖
·“嫖客报警救人”是见义勇为吗?
·朋友手机被抢七男子“见义勇为”追匪砍死路人
·两男子持刀行窃刺死见义勇为大学生案今天宣判
·成都确认呵斥歹徒是见义勇为举动虽小也要奖励
·第3届全国见义勇为好司机评选活动启动9月揭晓
·见义勇为者流血又流泪为何一再发生
·农民漩涡中救出6人落水牺牲 获救者却否认被救
·四川拟出法规:医院须无条件抢救见义勇为负伤者
·四川:见义勇为者被起诉案终审 张德军胜诉告终
·一审无罪原告不服 四川省“见义勇为”案今终审
·中华见义勇为基金会调研历年见义勇为者生活状况
·成都市首家见义勇为基金医院省级英雄终生免费
·落下病根无钱医治见义勇为英雄三告被救的少女
·贵阳出台办法奖励和保护见义勇为者 最高奖两万
·天津一检察官见义勇为抓贼通缉犯在逃8年落网
·广州:20岁学生见义勇为被刺死案凶徒落网(图)
·见义勇为抓小偷将其打死"英雄"成被告被判4年
·法律就应该为见义勇为者保驾护航
·见义勇为惹官司被告人无罪不承担民事赔偿责任
·成都:见义勇为撞死歹徒判无罪 闻者皆称快
·撞死歹徒成被告 成都市见义勇为市民获判无罪
·成都:见义勇为反被起诉索赔56万案今日宣判
·全国十大见义勇为司机表彰大会举行每人奖1万
·海口一名见义勇为英雄遭报复 逃亡外地避难8年
·公安部长:决不能再让见义勇为英雄流血又流泪
·见义勇为的制度不对称
·第二届全国十大见义勇为好司机评选 提名名单公示
·见义勇为者难道要自带录像机?
·银川个体户勇斗劫匪英勇献身 被命名为革命烈士
·民工见义勇为被砍7刀 受助奥迪车主竟悄然溜走
·重庆拟再次提高见义勇为牺牲奖 奖励至少20万
·父亲见义勇为遇害 英雄子女向歹徒索赔38万
·马加爵案举报人列入见义勇为英雄候选人起争议
·见义勇为基金会回应网民质疑 陈贤壮属见义勇为
·举报马加爵算不算见义勇为
·云南一高中少年见义勇为死亡 学校称无责任(图)
·奋不顾身见义勇为抓歹徒 18岁青年刘君洪英勇献身
·打工青年见义勇为被刺伤 被抢女四处筹钱救恩人
·不能让见义勇为者陷于孤立境地
·见义勇为英雄伤痛缠身穷困潦倒在医院跳楼身亡
·奖励见义勇为是重塑道德所必须支付的成本
·北京14人荣获见义勇为称号 救火英雄也曾后悔
文 章 查 询
文章搜索
特 别 推 荐
◆最新法规查询
◆英文法规查询
◆个案法律解答
◆专家法律论证
◆司法考试辅导
◆司法考试图书
  


主页 | 关于中法网 | 联系我们 | 信息反馈 | 回页首
Copyright © 2000~2008 中法网版权所有 特别声明
建议您使用 IE4.0 以上版本浏览器,显示分辨率 800 * 6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