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在线咨询   律师黄页   法制新闻   文学社区   法律法规   案件委托   系列论坛   法律人才   司法考试   免费邮箱   广告招商
中法网首页 > 聚焦 > 法治 > 正文

山东省在争议中推广电脑量刑 刑期有望精确到天

作者:王雷 来源:南方新闻网 编辑: 时间:2006-9-12 9:37:00 点击:
  从2003年开始试验的软件量刑,将随着在山东全省·广,而颠覆传统的“估堆量刑”模式。“这是昨天省高院一位副院长对我说的。”9月8日,淄博市中院院长林春明向记者透露了这个消息。  

    事实上,今年3月,淄川区法院的“智能数字化量刑系统”就得到最高人民法院的正面评价。7月,最高院在江苏连云港召开的全国量刑研讨会,又邀请了淄川区法院出席介绍经验。  

    尽管不少媒体仍在讨论软件量刑如同历史上把选拔官员的权力交给竹签的“掣签法”一样糟糕,但软件量刑却得到了不少专家与法官的支持。软件量刑能引发公众无尽的想象:当每一个公民的电脑里都装了一套自动量刑的软件后,大多数刑事案件的透明度将大大提高——每个人都可以坐在书桌前,敲几下键盘得出判决结果,有人认为,司法腐败由此可一定程度上受到遏制。  

    传统量刑先天不足  

    2003年12月22日,刘涌看起来有了转机的命运走到了尽头。4天前,最高法院对案件提审,这一天宣判的几小时后,他就被执行了死刑。  

    刘涌案激发了全国民众对刑法量刑的好奇心,关于是否应该判处刘死刑的争论持久不息。刘涌是一个典型的量刑争议案例:对案件事实与定性不存在争议,但最后一步——量刑却发生了重大分歧。  

    “我们搞这套系统的目的就是防止出现量刑畸轻畸重的情况。”淄川区法院刑庭庭长王红梅说。据有关材料显示,近年来,我国刑事案件上诉(申诉)率一直维持在60%左右,约有一半的上诉原因起于量刑的不均衡。而从2003年使用软件量刑后,淄川区法院审理的刑事案件“极少”上诉。  

    在之前的报道中,软件量刑被披上了一层神秘的色彩,甚至在一些报道中还与“电脑审判”画上了等号,“严格说来,不应该叫做电脑量刑,而是规范化量刑。”王红梅说,“电脑只是计算工具,量刑计算规则的改变才是重点。”  

    与中国的所有刑庭法官一样,副庭长赵成刚在软件量刑出现之前,用传统的“估堆”量刑:“查明事实,合议庭定性后,由老成员介绍这类案件以前如何判的,拿出主导意见,合议庭通过后就成为判决结果,如果合议庭意见不一致,提交审判委员会研究。”  

    “估堆”量刑根据个人经验和以往案例为准,在法定刑限度内对犯罪人随意适用刑罚。在没有科学量刑规则的情形下,究竟谁“估”错了无从判定。  

    武汉大学法学院教授赵廷光是我国理论界最早进行规范化量刑研究的学者。他接受媒体采访时举例分析“估堆”量刑的缺陷:有的法官认为,只要案件定性不错,在量刑上多判几年,少判几年都无所谓,谁能拿秤来称?我们到市场去买白菜萝卜都要用秤来称,为什么在事关生杀予夺的重大问题上,却可以采用“估堆”的方式去解决?  

    “估堆”量刑,是否“估”得正确,需要有一个公正、客观的标准。这就是科学量刑的“计算方法”,如无此前提“估堆”量刑即便估准了,那也是一种偶然性。  

    淄川区法院编撰的《常用百种罪名量刑规范化实施细则》(以下简称《细则》)正是一套精确的量刑“计算方法”。   

要把刑期精确到天  

    我国刑事判决的量刑单位一般是“半年”,这意味着每一个犯人的服刑期比实际法律规定总有几个月的“误差”。而且由于不同地区法官量刑的标准不一样,对自首、累犯、主犯、从犯、退赃等四十多种可以增减刑期的情节理解不一,直接的后果是“两个罪犯在监狱中相遇,彼此一介绍,发现各自的犯罪情节大致相同,但刑期却有较大的差异”。淄川区法院《细则》执笔人袁涛说,“这是一种合法的‘不公平’。量刑偏差不仅是中国法官们的一道难题,也是世界司法界的一道难题。”  

    赵廷光撰文介绍,20多年前,由于西方国家还没有找到科学的量刑方法,于是在立法上或者事实上赋予法官“自由裁量权”,在诉讼中提倡法官“自由心证”,把量刑公正的希望寄托于法官的“良知”、“学识”和“经验”上。  

    这种做法不但没有实现量刑公正,反而使量刑之随意性成了久年之诟病。为了限制法官的自由裁量权,意大利、法国规定了法官应当对裁量权的运用须作出合理的解释,美国在上个世纪60年代由于媒体大量披露了刑事案件量刑中的黑幕,引起全社会对量刑混乱的公愤。1984年,美国国会通过《量刑改革法》,成立了有法官、检察官、律师、议员、学者等数千人参加的“量刑改革委员会”,导致国会于1987年颁布《美国量刑指南》。  

    我国法律没有明确规定法官的刑事自由裁量权,但法院和法官实际上享有非常宽泛的刑事自由裁量权。例如《刑法》第236条规定:以暴力威胁或者其他手段强奸妇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奸淫不满14周岁幼女的,以强奸论,从重处罚。从三年到十年的幅度和“从重”的标准虽然有司法解释以界定,但仍然过于笼统。  

    淄川区法院常拿《细则》与《美国量刑指南》相比,“目的一样,都是为了规范量刑”。  

    《细则》具体规定了四十多种可增减刑期的情节类型,例如刑法规定累犯应从重量刑,但没有具体指标,《细则》则把累犯分成“1年内又犯罪的”,“2年内又犯罪的”,“3至5年内又犯罪”的三等,每等增加三分之一幅度的刑期。同样,自首也被分成七种不同类型,每种类型对应固定的减刑比例。  

    “软件量刑也并没有彻底限制法官的自由裁量权”,王红梅介绍,在软件严格的量化计算外,法官拥有6个月的自由裁量权,如果软件计算的刑期不全面,还可以由合议庭修改。在审结的2000多个案件中,只有二十多件被修改。例如一起故意伤害案,量化参考刑为2年8个月,考虑到其社会危害性等较为严重等,合议庭调整后改为3年。  

    淄川区法院刑事判决书上,刑期的计算单位已经具体到了“月”。“我们的目标是把量刑从‘月’精确到‘天’。”王红梅颇为自豪,《细则》不仅更精确,而且更规范,“只要事实一样,法官量刑的结果就不会相差很大”。  

  以前要一周,现在几分钟  

    袁涛打开电脑,演示了软件量刑的过程。全部过程只用了几分钟,但《细则》计算标准的制定却用了两年半,并还将继续下去。  

    2003年,淄川区法院成立量刑规范化课题小组,每人负责几个罪名,搜集资料,把审判过的1300余起刑事案件进行对比,2004年1月制定了《细则》第一稿,可以计算11类案件的量刑数值。2个月后,淄博当地一家电脑公司开发出相应软件,“量刑软件”第一次出现。2004年10月,《细则》第二稿出台,适用罪名扩大到100个,2005年《细则》第三稿制定完毕,其中不仅参考了淄川区法院审理的2050个案件,还包括了全国的5000个案件。今年3月,淄川区法院与北京一软件公司共同开发的“量刑软件”第二个版本面世。新增了未成年人案件司法解释的《细则》第四稿将在9月印刷,有8万字。  

    “我们制订《细则》非常慎重,参考了很多案例,反复修改了五六十次。”王红梅说,由于淄川区法院“只是一个基层法院,审理的案件较简单”,无期徒刑、死刑等重罪的量刑没有被涵盖在《细则》中。  

    量刑程序是“量刑软件”的主要内容,此外软件还附带有法律条文、司法解释、案例查询等功能。袁涛说,以往回忆类似案件量刑情况就需要一下午,现在可以直接在电脑上查询,而且计算


1 2    下一页
律师评论】 【发表评论】 【打印】【关闭
相关链接
·有“电脑量刑”,还要法官干什么?
文 章 查 询
文章搜索
特 别 推 荐
◆最新法规查询
◆英文法规查询
◆个案法律解答
◆专家法律论证
◆司法考试辅导
◆司法考试图书
  


主页 | 关于中法网 | 联系我们 | 信息反馈 | 回页首
Copyright © 2000~2008 中法网版权所有 特别声明
建议您使用 IE4.0 以上版本浏览器,显示分辨率 800 * 6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