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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居期间妻子取走丈夫的钱银行是否担责读者热议

作者:余皓 来源:荆楚网 编辑: 时间:2006-9-13 9:30:00 点击:
  分居期间,妻子取走丈夫1万元“私房钱”,银行是否担责?昨日,本报刊发此稿后,有12名读者打进热线发表看法,主张银行担责的占了一半。   

  武昌王先生称,存款实行的是实名制,只要吴军没有委托妻子取款,叶红娟便无权用吴军的身份证代取此款。另外,《储蓄管理条例》不是法律,没有约束性,不能成为银行免责的依据。   

  6位读者认为银行不应担责。汉口吴先生称,叶红娟出示的证件齐全,只要证件真实、有效,两人关系又合法,银行便没有责任。汉阳张女士说,这1万元应属夫妻共同财产,叶红娟有权支取。叶红娟取款合法,就意味着银行放款也合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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