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奥运会首批奥运立法研究项目日前确定初步方案。此次公布的首批立法研究项目中包括7项现有法律法规有相关规定,需要为了奥运会而专门由主管部门制定符合奥运需求的规范性文件以及具体工作方案。根据初步确定的立法项目,北京奥运会期间,北京的市民有望享受一个长达半个月的短暂假期。
据悉,昨天,北京市2008环境建设指挥部办公室召开了奥运立法工作会议,公布了5类共计65项首批奥运立法研究项目的初步方案。据悉,这些立法研究项目有的已经列入了今明两年的立法计划,将陆续出台。此外,如奥运期间机动车将分单双号出行、奥运会期间休假时间等与奥运会的召开密切相关的立法事项则会在奥运召开前夕再向社会公布。
为了让广大北京市民能在奥运期间更好的观看比赛,也为了最大程度减轻临时的交通限行对市民出行带来的影响,在奥运会期间北京拟集中放假,以奥运会之前或者之后的工作时间折抵集中休息时间。
据了解,这种放假方式将不涉及工资问题,但同时并不意味着所有企业都要在奥运会期间放假,某些商业等服务行业有可能还要在奥运期间增加营业时间。关于奥运期间究竟放多少天假合适,目前奥组委与北京市劳动局还在研究和讨论中,尚无定论。
但最有可能的放假期限是以奥运会的16天为限,企业可以合理安排倒休,因为如加上残奥会的时间,企业则很难在一年内安排倒休。此外,机关事业单位人员的放假,则可以由各机关在保障正常工作的情况下,合理安排人员休假。
北京确定11奥运立法项目
北京已经确定了首批11个奥运立法项目,内容涵盖旅游、食品安全、安保、志愿者招募等多个方面。据悉,这11项立法内容已经列入了今明两年的立法计划。据悉,这些已经确定的立法项目包括:
针对北京市重污染企业在奥运期间限产、停产进行的立法已经列入2007年立法工作计划。目前,北京只有在空气污染严重的情况下才可对有关企业限产、停产,但没有规定重大活动期间可以采用此措施进行限制。而奥运会期间对环境质量要求较高,即使空气质量较好某些指标也可能不符合奥运会的特殊要求。因此,为进一步改善奥运会期间的空气质量,建议修改现有的《北京市实施大气污染防治法办法》,以便在奥运期间可以采取更严格的环保措施。
精神卫生立法也已纳入市政府2006年立法工作计划,内容包括对精神病患者强制住院治疗问题,避免其对社会造成危害。
此外,为了给在奥运期间来京旅游的国内外游客提供更好的旅游服务,还将对散客旅游进行立法,主要规范包括“一日游”、“胡同游”在内的散客旅游市场,现已纳入市政府2006年立法工作计划。
其他的立法项目包括北京市无线电管理办法、对小广告的广告主采取停机措施、奥运会志愿者,包括国内外、港澳台及火炬接力志愿者的招募和管理问题、安保检验检测,包括对残疾人特别是假肢人士的安检,考虑对残疾人安检设立绿色通道、图像信息系统管理办法以及利用交通、照明、电力等公用设施设置标语宣传品。
首批奥运立法研究项目
11项需北京市地方立法
1、外国人参加宗教活动
2、精神病患者在京流动管理
3、北京市无线电管理办法
4、对小广告的广告主采取停机措施
5、奥运会志愿者招募和管理
6、安保检验检测,包括对残疾人特别是假肢人士的安检
7、图像信息系统管理办法
8、利用交通、照明、电力等公用设施设置标语宣传品
9、散客旅游管理规定
10、食品卫生安全
11、重污染企业限产、停产
7项需主管部门制定规范
1、流动人口数量管理
2、市区及奥运场馆周边车辆限行
3、外地机动车进京数量控制
4、奥运期间休假
5、奥林匹克文化广场设立和管理
6、整治规范公共场所英文标识
7、奥运场馆禁烟
14项需中央协调
1、非政府组织立法
2、持奥运会注册身份确认卡进境
3、设置外国代表团、奥林匹克贵宾进出入境专用通道
4、出入境检疫检验
5、货物、物品通关
6、外国人自驾车证件、车辆管理
7、北京市周边地区重污染企业限产、停产措施
8、娱乐场所赛时运营和管理
9、开放式比赛非法转播控制
10、国外转播机构在我国设立专门账户
11、治安问题重点人员信息共享
12、国际媒体接待管理
13、奥运会前及期间建设工程控制
14、奥运期间适当控制进京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