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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部提醒网民警惕有人利用网上同学录信息诈骗

作者:日龙志成 来源:中国新闻网 编辑: 时间:2006-9-29 16:28:00 点击:
     据中国公安部消息,近来,一种利用网络上“同学录”的有关信息实施诈骗的手段“面世”,让人防不胜防。警方提醒,人们在上网聊天时尽量不要过多地透露诸如家庭住址、电话号码等个人信息,以防被有不良企图的人利用。 

  典型案例 

  9月9日一大早,浙江省天台县的李先生接到一个电话,对方自称是在上海工作的一位大学同学,在双休日将驾车到天台旅游,让他通知天台的其他同学,大家顺便聚一聚,并给她预定一间客房。没过多久,“上海同学”又给李先生打来电话,说刚刚在来天台的路上出车祸了,不慎把一位过路行人撞了,还挺严重的,目前已经把伤者送到了医院救治。“上海同学”告诉他,被撞伤的人是脑出血,伤势很严重,医院要她交两万元的住院押金。“上海同学”说想向李先生借1.2万元,并把她的银行卡号告诉了李先生。 

  李先生当时只想到筹钱救人,就按照“同学”提供的银行卡号把1.2万元打到了这位“上海同学”的卡上。等到下午再打“上海同学”手机询问事故处理情况时,发现这位“上海同学”的手机已经关了,后来又打了几次,一直关机。这时候李先生开始怀疑,打电话到上海的其他同学那里询问情况,等联系上真正的“上海同学”时,才发现上当受骗了。 

  民警分析 

  诈骗分子采取这种手段骗取钱物,是一种典型的“杀熟”现象。在这个骗局里,诈骗分子从网上“同学录”里查到相关信息,通过聊天记录找出“同学”之间联系较少的“同学”,然后冒充其中一位“同学”给另一位“同学”打电话,邀请其他“同学”“聚会”。从打电话开始,受骗者已经陷入了诈骗分子精心布下的骗局之中。 

  诈骗分子利用网络上同学录的有关信息进行诈骗,是一种花样翻新的诈骗手段。当一些不法分子通过某种渠道得到一些信息后,就会通过网络,进行网上对比,从而获得伪造网民身份所需要的一切隐私信息,实际上,网络完全可以克隆出另一个真实的网民,并打着“这个人”的旗号去进行各种诈骗犯罪活动。网上个人信息遭泄密,是一种严重的个人隐私权遭到侵犯的行为。网络隐私权作为隐私权在网络空间的延伸,正面临着越来越多的危险。(日龙志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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