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银行女职员挪用公款潜逃 隐姓埋名与挖煤工结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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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吕佳瑜 赵亢 来源:新京报 编辑: 时间:2007-2-9 9:12:00 点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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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话人物
陈雪雁
32岁,河南开封人,曾是建设银行开封分行员工。开封市鼓楼区人民法院查明她自1997年起,以高息揽储为名吸纳储户存款挪作它用,2000年案发后离开开封,2005年嫁入北京市门头沟清水镇上清水村。去年4月8日,开封市鼓楼区人民检察院将陈雪雁带回开封审查。当时,陈雪雁已经怀孕3个月。
今年1月10日,陈雪雁因挪用公款196万余元,被开封市鼓楼区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10年。
■对话动机
挪用公款、潜逃六年、隐姓埋名、结婚生子,再到最后的被判刑10年,这些经历全都集中在了陈雪雁一个人身上。有殷实的家境,她为何要挪用公款;案发后,她又如何度过东躲西藏的生活;结婚生子后,又要面临10年的牢狱生活,她又有何打算。近日记者面对面与她对话。
昨天,腊月二十一,在人们为即将到来的春节幸福忙碌时,陈雪雁也在为新年做准备,只是,迎接她的还有10年的牢狱生活。一个月前,开封市鼓楼区人民法院以挪用公款罪一审判处陈雪雁有期徒刑10年。
此前的6年时间里,她一直背着“潜逃”的身份,过着东躲西藏的日子,后来落脚北京市门头沟的一个山村里,化名与当地一名挖煤工结婚,生下一个儿子。
近日,在门头沟的家里接受记者采访时,正处于监外执行阶段的陈雪雁说,去年4月看到检察院来人的时候,她反倒觉得轻松了,“这个事情终于可以有个结果了”。
吸收储户存款
自开服装店做生意
开封市鼓楼区法院查明的情况显示,1992年,年仅18岁的陈雪雁成为建设银行开封分行员工。自1997年开始,陈雪雁利用职务便利,以高息揽储的名义吸收储户存款,先后吸收存款196.0572万元。
新京报:你是怎么进入建行工作的,那时才18岁?
陈雪雁(以下简称“陈”):1992年吧,我刚中专毕业。当时我算盘打得好,银行也正需要一些算盘好的人在专业比赛里给他们拿名次,就这么的,进入了建行。
在同龄人中,我生活条件是很好的。父母是公务员,当时,哥哥在农行,自己在建行,一家人的工作都很稳定。
新京报:有富足的家庭,又有一份令人羡慕的职业,你怎么会想到吸储呢?
陈:嗯,我上班的时候年纪小,当时的想法也很单纯。在工作中慢慢接触了一些做生意的人,我也产生了做生意的念头。
一开始只有自己的工资,大概1000多块钱,不够本钱,也没多考虑。
1997年之前,建行有两三年是有高息揽储政策的。1997年之后没有了,但是一些老储户还是想做高息存款,我就给他们1分5到2分的利,然后他们把钱放在我这里。
新京报:你当时一共吸了多少储蓄?是判决书里说的196万吗?
陈:哪有那么多。到1998年时只有50多万,196万是利滚利滚出来的。当时也没给储户分开存折,所有的都放在我银行的活期存折里了。到时候储户找到我,我给他们兑付本金和利息就行了。
新京报:有了这些钱,你都用来做什么了?
陈:都做生意赔了。1997年,我凭兴趣开了一家服装店,可是不赚钱,不到半年我就盘出去了。然后,我又想开个饭店,就租了一间军区的门市,开始装修。没想到,装修结束后,就没钱了。
新京报:储户知道他们的钱被你拿去做生意了吗?
陈:我想他们是知道的。因为有人曾经问过我,是不是在做生意。我说是,他们也没再问。一开始的时候,我按时支付他们利息,他们能准时拿到高息就行了,也就没追问那些钱都存在哪儿了。
无钱兑付后离家
曾给储户写信道歉
当发现存折上的钱已经花光,无法兑付给储户时,陈雪雁说,她当时就慌了,不知道该怎么办,于是2000年,她离开了生活了20多年的开封,坐上了南下的火车。
新京报:你是怎么发现钱花完的?
陈:到2000年的时候,很多的存款都存了3年了嘛,就有储户找我兑付了。我是一边装修饭店,一边从存折里提钱,结果提着提着,就没钱了。储户来找我兑付,我也兑不出来了。
新京报:这时候你给自己想好后路了吗?
陈:慌了。也不敢跟家里商量,每天都不知道该怎么办。
新京报:为什么不跟家里人商量呢?你做买卖、装修这么大的事情,父母不知道吗?
陈:他们知道我做买卖、装修,但是不知道我拿的是储户的钱。我跟他们说,钱是找几个朋友借的。虽然他们也不太愿意我做生意,但是也没多说。钱太多了,就不敢跟家里说了。
我不知道该怎么办,于是,想到了离开。
新京报:那你真正决定离开,是在什么时候?
陈:我发现钱没了之后两个月左右吧。2000年年底,当时正好快春节了,我收拾了一千多块钱,带着自己的身份证、学历证明这些东西离开了开封。
新京报:去哪里了呢?
陈:当时就想着打工赚钱,把储户的钱还上,所以就去了广州。在郑州转车的路上,把事先写好的几封信寄回开封了。
新京报:给谁写的信?什么内容你还记得吗?
陈:嗯。当时有写给父母的,也有写给找我存款的储户的。我跟储户说,叔叔阿姨,对不起,钱让我做生意赔了,所以决定出去打工赚钱还债。希望他们不要找我的父母。
新京报:在广州赚到钱了吗?
陈:没有。我在广州化名办了个假身份证,做了两年多的文员,然后跟着一个朋友回她老家哈尔滨了,也待了差不多两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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