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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锦化集团28名员工职务侵占近五千万元 受审

作者:暂无 来源:辽沈晚报 编辑: 时间:2007-3-21 13:08:00 点击:
   企业工人勾结车间主任、工段长和值班经警,先后多次大肆侵占企业产品,并将赃物销往全国各地。本案涉案人员28人,涉案金额高达4970余万元。  

    昨日上午,葫芦岛市中级人民法院对这一轰动全市的特大职务侵占案件进行了开庭审理。  

    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表明,被告人程某、封某与陈某(在逃)预谋后,勾结锦化集团氯碱股份有限公司聚醚分厂四万吨环氧丙烷车间主任师某、工段长黄某,利用熟知企业环氧丙烷生产、保管和销售的便利条件,为其提供货源,并由被告人师某根据库存量的多少来确定盗窃的数量和时间,及时通知给被告人陈某和程某。  

    被告人陈某冒充锦化集团第三产业负责人去外省推销盗窃所获得的环氧丙烷。雇用长期从事化工产品运输的河北省个体运输业者田某父子为其运输化工产品,由被告人封某负责带运输车辆进入厂内灌装作业区,被告人师某安排黄某打开灌装口的阀门锁,并负责开闸灌装。  

    被告人程某指挥以空车重复过磅的方法获取空车出门证,并选定事先通融的两名经警值班时,由封某带车出厂,然后将赃物销往湖北、山东、河北等地。所获得的赃款除了每次付给1万元运费外,其余由程某等按照每个成员在作案中所起到的作用予以分赃。  

    被告人程某、陈某雇用田某父子运输几次所盗化工产品之后,为了能够及时销赃获款,于是与田某协商达成一致。每次盗出的化工产品以低于市场价卖给田某,田某及时付款给陈某、程某,然后由田某负责销赃。  

    经过检察机关查明,本案中,被告人程某、封某参与作案122起,被告人田某参与作案120起,另外25人也分别参与了数次作案。  

    由于本案案情重大,涉案人数较多,因此当日的开庭只进行了审判程序的两个环节就由于时间关系而休庭,葫芦岛市中级人民法院今日还将继续开庭审理此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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