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在线咨询
律师黄页
法制新闻
文学社区
法律法规
案件委托
系列论坛
法律人才
司法考试
免费邮箱
广告招商
中法网首页 > 聚焦 >
法治
> 正文
明确物权概念 物权法与13亿人的生活息息相关
作者:人民日报 来源:毛 磊 范正伟 白 龙 编辑: 时间:2007-3-23 9:03:00 点击:
不仅明确国家、集体、个人财产权的平等保护,更细致规定了土地、住房、车位的权属……物权法,与13亿人的生活息息相关
物权法民生热点
70年后房子继续放心住
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间届满的,自动续期。
要征地先依法补偿安置
征收集体所有的土地,应当依法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等费用,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保障被征地农民的生活,维护被征地农民的合法权益。
小区车位先满足业主需要
建筑区划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应当首先满足业主的需要,其归属由当事人通过出售、附赠或者出租等方式约定。
拾金不昧可要求取得报酬
权利人领取遗失物时,应当向拾得人或者有关部门支付保管遗失物等支出的必要费用。
预告登记可防“一房二卖”
签订买卖房屋或者其他不动产物权的协议,为保障将来实现物权,按照约定可以向登记机构申请预告登记。预告登记后,未经预告登记的权利人同意,处分该不动产的,不发生物权效力。
物权离我们很近
“好不容易买套房子可以传下去,如果到了孙子那一代,房子的归属还说不清,多让人不放心!”
“开发商违规施工,超规划建设,新起的楼盘层数过高、密度过大,严重影响我们这栋楼的通风、采光,我们要争回‘阳光权’!”
上面说的是“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和“相邻权”,物权法对这些都作出了明确的规定:70年“大限”到期后自动续期,不得妨碍相邻建筑物的通风、采光和日照。
大到土地、房屋,小到存款、车位,物权法与每个人生活的方方面面息息相关。物权这种重要的财产权,包括所有权、用益物权和担保物权。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民法室主任、物权法专家孙宪忠研究员在接受本报记者专访时说,物权法的出台,是以民事权利的形式对我国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的展现,确立了对财产的平等保护原则,是一部重要的支柱性法律。
“‘有恒产者有恒心’,物权法的出台很好地体现了以人为本、重视民生的大政方针。”孙宪忠研究员说,“物权法的重要性是不言而喻的,其重要性正是由与老百姓的密切相关决定的,所以说物权法、物权离我们很近,就在我们身边,而不是离我们很远。”
物权的概念明晰了
“物权法的出台使物权的概念明晰了。”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黄海涛法官说,我国以前的法律规定,很少有“物权”的概念。他以物权法中的共同所有为例进行说明,新出台的物权法规定,建筑区划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应当首先满足业主的需要,其归属由当事人通过出售、附赠或者出租等方式约定。占用业主共有的道路或者其他场地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属于业主共有。黄海涛表示,车库、车位不像电梯、楼梯、绿地那样可以共有公用,它一般都是由业主专有和专用的;而且在买房过程中,通常都是和开发商约定,这些约定可能是出售、附赠或者出租。“再比如物权法规定,建造建筑物,不得违反国家有关工程建设标准,妨碍相邻建筑物的通风、采光和日照。这就明确了通风、采光、日照等相邻权。”
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法官高海鹏举例说明了物权法中“留置权”的概念。比如车主甲到乙的汽车修理厂修理汽车,但修完后拒绝支付修理费用,这时乙就可以留置甲的汽车,并要求甲偿还。如果甲仍然拒绝偿还费用,乙有权变卖汽车并从中扣除修理费用。因为根据物权法规定,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债权人可以留置已经合法占有的债务人的动产,并有权就该动产优先受偿。
最好学一点物权法
物权法专家都说,物权法虽然出台了,但物权概念的树立与普及,物权法在人们生活当中的应用,特别是如何依据物权法正确理解自己的合法权利、如何依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都需要一个适应的过程。他们建议,人们应该对物权法的一些基本的内容,特别是与自己日常生活关系密切的条款,有所了解。当然,物权法又是一部非常专业的法律,让普通群众掌握也是不现实的,有些起码的、一般的了解和认识就很好了。
孙宪忠研究员说,经过多次审议,最终通过的物权法是比较完善而且符合我们当前的社会情况的,特别需要说明的是,这部法律的可操作性也是比较好的,就是说比较“合用”。除了公民个人了解法律外,建议人大、政府的相关法制部门加强对物权法的宣传,注意增强针对性,创新形式。切实有效的法制宣传,可以增强物权法实施的效果。(记者 毛 磊 范正伟 白 龙)
【
律师评论
】 【
发表评论
】 【
打印
】【
关闭
】
相关链接
·
学习中国的物权法宗旨
·
警惕《物权法》生效前侵权浪潮
·
物权法10大民生热点解析:买房应办理物权登记
·
物权法: 满70年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将自动续期
·
胡锦涛签署主席令颁布物权法、企业所得税法
·
物权法 法律行政法规未禁止抵押的财产均可抵押
·
物权法规定: 小区车位车库应首先满足业主需要
·
十届人大五次会议闭幕 通过物权法企业所得税法
·
全国人大会议今上午闭幕 将表决物权法草案等
·
物权法等五个法律草案表决稿 将会提请大会审议
·
人大主席团提请大会审议物权法草案修改稿
·
物权法比的是制度优越性
·
物权法从五方面加强国资保护 严禁低价转让私分
·
人大今审议物权法草案、企业所得税法草案
·
2007年两会 将延长会期 讨论物权法草案等
·
《物权法》将出台 开发商加急约定小区公建产权
·
全国人大代表透露说物权法草案 已经完成第七稿
·
全国人大常委会举行物权法草案视频报告会
·
物权法草案“回应”老百姓关注的四大民生问题
·
民法学家聚会中国法学会讨论物权法草案
·
中国法学专家称:通过物权法有利于维护穷人利益
·
人大代表将提前讨论物权法、 企业所得税法草案
·
物权法、企业所得税法草案将提请十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审议
·
中国物权法绝不保护非法财产 合法财产不受侵害
·
全国人大常委:物权法草案已基本成熟
·
北大法学教授巩献田称物权法草案五大问题违宪
·
进入四年来的第六次审议 物权法草案已日趋成熟
·
聚焦物权法草案 公私财产平等保护
·
物权法草案第六次审议 进一步强调平等保护原则
·
物权法草案今审议"公共利益"界定亟需走出困境
·
中国社科院专家:物权法草案中的几个法律问题
·
聚焦《物权法》草案:居住使用年限与缴费是核心
·
公共利益被滥用侵犯私产 如何界定成物权法焦点
·
物权法草案:平等保护国家集体和私有财产
·
物权法草案提请人大常委 审议明确平等保护原则
·
全国人大常委会将对物权法草案进行第五次审议
·
全国人大表示有必要谨慎对待物权法的审议修改
·
物权法草案条款激辩:会否导致非法所得合法化
·
起草专家组组长江平称物权法鼓励穷人成为富人
·
巩献田首次接受采访 回应“叫停物权法”事件
·
人大副秘书长乔晓阳: 物权法草案明年上会审议
·
人大法律委主任解释物权法焦点:立法延迟是误传
·
物权法草案 引发各方激辩反对者担心国资的流失
·
人大代表称“一封信搁置了物权法”是夸大其辞
·
物权法列入今年立法计划 劳动合同法草案将公布
·
物权法列入今年立法计划 研究修改集中在三方面
·
人大常委会法工委适时提请人大审议物权法草案
·
物权法草案因公开信搁浅 学界首度回应违宪质疑
·
民法权威力挺物权法草案 质疑直指巩献田公开信
·
法学家认为物权法巩固改革开放成果应尽快颁行
·
物权法的激辩应成为"良法之治"里程碑
·
法学专家:制定物权法是构建和谐社会重要保障
·
50余名法学学者不认可物权法违宪符合改革要求
·
北大教授公开信称物权法违宪 姓社姓资再起争议
·
全国人大有关部门 听取各方面对物权法草案意见
·
死刑核准个税法 物权法等点击05中国法制看点
·
物权法草案存在三大争议: 车库的归属不能约定
·
物权法草案审议八大焦点:住房七十年大限可续约
·
54年来你知道火车票暗收2%强制险吗?
·
全国人大常委会成员审议物权法草案强调三条原则
·
物权法草案:“四审”消化万余条群众意见
·
物权立法逾万件社会意见有回应给出二十四项答复
·
关乎民众切身利益 中国物权法草案第四次审议
·
吴邦国:听取有关方面对物权法草案的修改意见
·
物权法草案有望明年3月提请表决
·
物权法草案广泛征求民意 万件建言助推民主立法
·
人大法工委听取法学家经济学家对物权法草案意见
·
物权法草案征集万条意见 百姓关注五大热点
·
民众认为物权法草案已经比较成熟 希望尽快出台
·
全国人大法工委公布对物权法草案的意见(全文)
·
全国人大法工委已收到一万余条对物权法的意见
·
《物权法》不应有财产征收征用条款
·
物权法:业主对“反客为主”的物业可以说“不”
·
专家呼吁物权立法应引入公证制度以保障物权变动
·
解读物权法:承包地不得用于非农建设
·
解读物权法草案:孳息归属——当事人约定优先
·
关注物权法:公共利益绝不应成为侵犯私权挡箭牌
·
物权法草案引起热烈反响 收到各种意见6500多条
·
各界对物权法草案的意见公布 并就术语作出解释
·
聚焦物权法草案:百姓“权利篮子”更丰富了
·
物权法应包含更多实质内容
·
《物权法》催生私法时代 民法典颁行将提速
·
六种方式保护物权 消除危险不适用诉讼时效
·
物权法,请法定“公共利益”
·
解读物权法草案:预防一房二卖陷阱 购房当登记
·
《物权法》草案解读:征地、房屋拆迁须合理补偿
·
物权法最重要的是走法律道路
·
我们现在拥有和将来可能拥有的物权
·
物权法草案目前还有缺陷
·
物权法强调财产归属意识
·
物权法征求公众意见的立法标本意义
·
“离开物权 我们无法生活” 物权法离我们很近
·
聚焦物权法草案与生活关系密切的12个方面
·
物权法(草案)单行本和物权法(草案)参考出版
·
全国人大常委会公布物权法草案向社会广泛征求意见
·
物权法草案需要更宽泛的讨论平台
·
物权法是狙击资本外逃的锐器
·
中国人大法律委员会修改物权法草案 近日将公布
·
人大官员圈点物权法热点 拾金价值小可否不归还
·
全国人大常委会第16次会议闭幕 物权法草案公布
·
王胜明:民法仍在继续审议 物权法是其组成部分
·
人大法工委副主任:物权法是部保障安居乐业的法
·
物权法(草案)国家所有权问题还需要进一步研究
·
物权法(草案)已明确规定征地和拆迁的补偿标准
·
王胜明:物权法不论国籍都给予一视同仁平等保护
·
全国人大7月1日举行发布会介绍物权法立法情况
·
物权法草案三审稿全新亮相 修改重点把握三原则
·
人大委员建议吸收社会意见 及早审议出台物权法
·
物权法“三审”:国家、集体和私人所有权平等保护
·
《物权法》草案将第三次被提请国家立法机关审议
·
中国人大法律委员会修改物权法草案 近日将公布
·
中国人大法律委员会修改物权法草案 近日将公布
·
人大官员圈点物权法热点 拾金价值小可否不归还
·
王胜明:民法仍在继续审议 物权法是其组成部分
·
人大法工委副主任:物权法是部保障安居乐业的法
·
全国人大常委会第16次会议闭幕 物权法草案公布
·
物权法草案需要更宽泛的讨论平台
·
全国人大7月1日举行发布会介绍物权法立法情况
·
物权法是狙击资本外逃的锐器
·
物权法草案三审稿全新亮相 修改重点把握三原则
·
人大委员建议吸收社会意见 及早审议出台物权法
·
物权法“三审”:国家、集体和私人所有权平等保护
·
《物权法》草案将第三次被提请国家立法机关审议
·
法律专家建议在物权法中写入保护私有财产
文 章 查 询
文章搜索
特 别 推 荐
◆最新法规查询
◆英文法规查询
◆个案法律解答
◆专家法律论证
◆司法考试辅导
◆司法考试图书
主页 | 关于中法网 | 联系我们 | 信息反馈 | 回页首
Copyright © 2000~2008 中法网版权所有 特别声明
建议您使用 IE4.0 以上版本浏览器,显示分辨率 800 * 6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