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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员:对轻微犯罪不起诉可限制检察官自由裁量权

作者:暂无 来源:中国新闻网 编辑: 时间:2007-8-17 16:24:00 点击:
       最高人民检察院日前发布新修改的《人民检察院办理不起诉案件质量标准(试行)》,明确规定5种轻微犯罪行为不起诉,最高人民检察院公诉厅公诉一处处长史卫忠做客正义网时表示,规定的出台是对已有法律原则的进一步细化,实际上是对检察官自由裁量权的一种限制,增加了司法公正的保护力度。 

  史卫忠说,首先,刑法诉讼法本身关于不起诉的规定就十分严格,必须符合犯罪情节轻微、依法不需要判处刑罚或者免除刑罚的规定,而且必须要经过检察委员会讨论决定,承办人员自由裁量的空间比较小,这从我们一直一来不起诉案件的比例比较低得到印证。 

  其次,从高检院的规定来看,把不起诉的范围和标准做出了进一步的明确,实际上减少了承办人可以自由裁量的空间,降低了司法腐败的机会,结合这两个方面,我认为规定出台实际上是有助于保证司法公正的,保证不起诉案件质量的。(据正义网直播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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