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在线咨询
律师黄页
法制新闻
文学社区
法律法规
案件委托
系列论坛
法律人才
司法考试
免费邮箱
广告招商
中法网首页 > 聚焦 >
法治
> 正文
劳动合同法明年元旦执行 警惕年底前出现裁员潮
作者:谢克伟 来源:新闻晨报 编辑: 时间:2007-9-12 10:27:00 点击:
虽然离明年1月1日实施《劳动合同法》尚有时日,但不少单位为了避免支付高额费用等原因,已经陆续作出了裁员或者解除劳动合同的决定。昨天,劳动法专家给员工打起了“预防针”:从现在起至年底前,如果在单位无故受处分,单位故意制造事端和纠纷等问题,可多求助劳动、工会、法律等部门。
已经表决通过的《劳动合同法》明确规定,单位不与员工签订书面劳动合同,超过1个月不满1年,单位将向员工每月支付2倍的工资,1年后员工将被视为“长工”,即签订无固定期合同的员工。新法还规定,员工在单位连续工作满10年;单位初次实行劳动合同制度或者国有企业改制重新订立劳动合同时,员工在单位连续工作满10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10年;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且员工没有严重违反单位规章制度、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等情形,除员工提出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外,单位必须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法无疑是套在不良企业头上的‘紧箍咒’。为了逃脱法律制约,不良企业很可能在此前制造事端,出现一波裁员或制造借口与员工解约的高峰。”专家如此认为。
事实上,一些企业已经在悄悄采取裁员或解约的行动。浦东新区某单位多名员工日前集体向工会反映,他们在该单位打工3年多,单位一直未与他们签订劳动合同。但近阶段,单位屡屡挑刺,不是说员工上班开小差,就是说生产的产品有问题。目前已经有8位员工被陆续辞退。记者了解到,被裁或被解约员工主要有以下几种情况:较长时间打工且未签合同的员工;有一定工作年份的老员工;长期一年一年签订固定期限的员工;被玩弄试用期花招的员工等。
专家指出,裁员必须符合单位经济情况发生重大变化,且向劳动部门报告,并与工会协商等条件,解除劳动合同也有专门规定,否则裁员或制造借口与员工解除合同都是违法行为。员工如果发现单位违规裁员或解约行为,可以到劳动、工会等部门主张自己的权益。政府部门也应采取措施,预防因执行《劳动合同法》在即而出现大规模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况发生。 (记者谢克伟)
【
律师评论
】 【
发表评论
】 【
打印
】【
关闭
】
相关链接
·
杨景宇谈劳动合同法:好法得不到执行就失去意义
·
劳动合同法:侧重维护劳动者权益 承载劳资和谐
·
广东解读劳动合同法: 单位不能两次试用同一人
·
新劳动合同法:别忽视“福音”中的一丝杂音
·
劳动合同法解析:主动辞职不用付违约金
·
解读就业促进法、劳动合同法、律师法
·
劳动合同法呈现七大亮点:让劳动者 更有安全感
·
全国总工会:劳动合同法未过分倾向劳动者利益
·
劳动合同法缺细则难实施 农民工缺乏合同的意识
·
有效寻求劳资诉求契合点 劳动合同法草案今表决
·
劳动合同法 : 用工一年不签合同将视同"定终身"
·
劳动合同法草案: 不签书面劳动合同付两倍工资
·
劳动合同法有必要向劳动者倾斜
·
劳动合同法草案有望本月三审通过 凸显利益博弈
·
劳动合同法草案引激辩: 劳动者为弱势方惹争议
·
劳动合同法草案进入了二审回应19万件百姓意见
·
劳动合同法不能只有“冰冷的表情”
·
劳动合同法草案:被欠薪者可以向法院申请支付令
·
劳动合同法草案试用工资不得低于合同工资80%
·
乙肝歧视之痛:劳动合同法VS一亿人平等就业权
·
人大劳动合同法不存在对工人宽对雇主严的问题
·
全国人大21日介绍劳动合同法草案征求意见情况
·
外企建言《劳动合同法》草案 认为保护公司权益
·
农民工盼望劳动合同法中明确规定 “同工同酬”
·
避免《劳动合同法》成观赏法
·
劳动合同法草案意见超3万多在限制加班等8方面
·
聚焦劳动合同法草案热点:试用期不是"白干期"
·
社会建言《劳动合同法》 工作满十年不解除合同
·
截至27日8时劳动合同法草案收到意见4769件
·
对《劳动合同法(草案)》的三点建议
·
劳动合同法当遏止天价赔偿
·
劳动合同法:单位不缴社保员工可解除合同
·
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草案)》的说明
·
物权法列入今年立法计划 劳动合同法草案将公布
·
劳动合同法草案审议:狗年不聘属狗人应属违法
·
劳动合同法与劳动者的“归属感”
·
竞业限制补偿标准成为劳动合同法草案审议焦点
·
劳动合同法草案:未签劳动合同视为无期限合同
·
劳动合同法:能否成为劳动者的维权“利剑”
·
我国劳动合同法草案进入调研和征求意见阶段
·
劳动争议仍大量涌现 劳动合同法已进入立法程序
·
中国专门的劳动合同法草案正在积极起草与修改中
文 章 查 询
文章搜索
特 别 推 荐
◆最新法规查询
◆英文法规查询
◆个案法律解答
◆专家法律论证
◆司法考试辅导
◆司法考试图书
主页 | 关于中法网 | 联系我们 | 信息反馈 | 回页首
Copyright © 2000~2008 中法网版权所有 特别声明
建议您使用 IE4.0 以上版本浏览器,显示分辨率 800 * 6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