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销售自攒发票行为可能触犯刑律 预防无意识犯罪

作者:孙莹 智勇 来源:北京晚报 编辑: 时间:2008-1-4 9:14:00 点击:
    女工程师出售自己攒下的餐费发票构成非法出售发票罪;购买低价二手货成了收赃行为;在院墙上架起电网防贼被认定危害公共安全……记者今日从西城法院的一份刑事案件调研中发现,很多生活中看似“寻常”的行为稍不小心竟触犯刑律,演变成刑事犯罪。被告人为自己的无知付出了代价,但现实问题是,目前普通人真正全面了 解刑法的机会较少,如何避免生活中无意识的行为导致犯罪已成为一个不容忽视的问题。 

超低价买二手货VS收赃罪 

男青年杜某大学毕业后没有找到工作,做起了网上二手货拍卖的生意。一天,专门收购手机的生意伙伴王某自称有一台“富士”牌相机再加4个镜头可以低价转让,要价1万元。杜某一盘算,这些物品至少也值10万元,买下来再倒手能赚不少钱。他兴冲冲地发帖标价拍卖,恰巧被丢失相机的摄影师于先生看到,随即报警。 

杜某被西城法院以收购赃物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可他怎么也想不明白,自己花钱买东西,不偷不抢,也不确切知道是赃物怎么就成了销赃? 

法官解释说,法律规定,明知是犯罪所得的赃物而予以窝藏、转移、收购或者代为销售的,就已构成窝藏、转移、收购、销售赃物罪(现销售、收购赃物罪已改名为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罪)。在司法实践中,法官认定有罪并不要求被告人确切知道涉案物品是赃物,而是根据其是否明知收购价格明显超低、交易时间、地点等综合因素来判断。因此,购买二手货也不能一味图便宜,贪不正常的便宜很可能触犯法律。 

销售自攒发票VS非法出售发票罪 

几天前,7起非法销售发票的案件在西城法院先后宣判,被告人中有女工程师、公司职员、无业青年,他们将餐费发票、公交卡充值发票或加油费、停车费发票等攒下,当看到网上有人出售普通发票时,他们发现这用不着的发票竟然也能产生利润,于是也发帖出售。结果,7人分别被判处最高一年两个月有期徒刑,最低拘役五个月,缓刑六个月的刑罚。 

法官分析说,买卖假发票违法几乎是人所共知的,但在被告人看来,这些发票都是他们通过合法渠道取得的,也都是真发票,既然是自己的发票,自己当然有权处置。但事实上,国家对发票管理有严格规定,销售发票需要经过国家税务部门批准,即便是自己取得的真发票也不能出售,否则就侵犯了国家的发票管理制度和税收制度。 

院墙上架铁丝网防贼VS危害公共安全罪 

居民张某住在平房院里,有一天被入室大盗将家里洗劫。张某发现,小偷是翻过院墙进入他家小院然后入室实施盗窃的。为了防贼,他自制了铁丝网架在院墙上,一头接上电源开关,每到晚上他就将铁丝网通电,搞成高墙电网的戒备状态。偏巧有一天张某上班时忘了拔下电源,几个孩子玩耍时不慎将羽毛球打进院中,一个孩子爬上墙头准备去捡球不幸触电身亡。 

法院认为,张某在公共院墙上架设铁丝网通电,应当预见该行为可能发生危害后果,他以私下告知邻居为由,自信可以避免危害,但是有不特定多人可能接触到公共院墙上的电网,该行为危害到不特定多人的安全,并最终导致孩子触电身亡,其行为已构成过失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 

黄片手机下载VS销售淫秽物品牟利罪 

随着手机的普及,下载歌曲、彩铃等手机增值服务也花样翻新,更有甚者从网上下载淫秽短片传进手机牟利。郭氏兄弟在西城区开了一家成人用品店,为了开拓业务,他们增设了手机上传服务,从网上下载了40多个淫秽视频,按照每片1元钱收费。郭氏兄弟落网后,被法院以复制、贩卖淫秽物品罪判刑。哥哥获刑一年半,弟弟因是未成年人被从轻处罚,被判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 

法官表示,被告人以为卖淫秽短片顶多是道德问题,但事实上提供淫秽视频下载服务只要达到20条就构成犯罪。按照每条1元来计算,区区20元钱的获利就可能被追究刑事责任了。 

无意识犯罪如何预防? 

法官分析说,无意识犯罪的人分为三类,有的干脆就是法盲;有的虽然自觉行为不妥,但不以为然,以为是小事;有的即便知道违法了但不认为能构成犯罪。无知让人无畏,但不可能成为无罪的托辞。 

不过,我国刑法规定的罪行有几百条,新的刑法司法解释陆续出台,对普通人来说,法言法语生硬难懂,让人们都“自学成材”并不现实。记者调查发现,除了在法制宣传日等纪念日时,各种法律服务组织会为市民提供咨询服务,平时市民很难找到公益法律讲座和咨询机会。书店里,虽然各种法律书籍不计其数,但适合普通人学习、又能囊括生活中可能出现的触法行为的却很鲜见。 

法官认为,司法机关可以多加强法制宣传,用个案教育广大民众不犯同样的错误,但百姓也应该尽量多听多看多学习,培养起守法意识。遇到事可以先向司法所、社会上的法律服务热线和律师等法律工作者咨询可行性,避免凭借主观判断给自己带来牢狱之灾。(记者孙莹 通讯员智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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