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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规划局原副局长受贿被判死缓

作者:吴海东 来源:华龙网 编辑: 时间:2008-11-17 10:10:00 点击:
   今日(12日)上午10:40,重庆市规划局原副局长、重庆市江北嘴中央商务区开发投资有限公司原董事长兼党委书记梁晓琦,受贿1500余万元一案在重庆市一中院公开宣判。  

    被告人梁晓琦犯受贿罪,判处死刑,缓期2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对违法所得人民币1589.3836万元予以追缴。宣判后,被告人梁晓琦表示“考虑一下,再决定是否上诉”。  

    法庭审理查明,梁晓琦,男,博士研究生。1999年7月至2008年3月,梁晓琦在先后担任市规划局总规划师、副局长、江北嘴中央商务区开发投资有限公司董事长兼党委书记期间,利用职务便利,采用调整容积率和用地性质等方式,为多家房地产开发公司谋取巨额利益,先后88次非法收受他人财物1589.3836万元。  

    2004年,重庆某开发商在给梁晓琦奉上6万元后,便顺利地达到了在禁建区域内建设楼房并增加建设规模的目的。从2007年10月开始,梁晓琦又先后多次收受多家公司贿赂款折合人民币近700万元。行贿人除了向其“进贡”现金之外,还不忘奉上“精心”挑选的礼物来献殷勤,价值数万元的名牌手表、可以无限额消费的商务会员卡等花样繁多的“礼物”源源不断地通过各种方式送到梁晓琦的手中。2006年,重庆某房地产开发公司请托梁晓琦调整项目规划之后,不仅向梁晓琦行贿20余万元,还以低于市场价100万元左右的价格“卖”给梁晓琦住房一套。  

    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梁晓琦的行为已构成受贿罪,且犯罪情节特别严重,鉴于其案发后认罪态度较好,积极配合司法机关追回赃款赃物,有一定悔罪表现,可对其判处死刑,不立即执行。  

    法庭宣判后,梁晓琦表示“将考虑一下,再决定是否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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