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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方医科大教授被劫遇害案 终审:一死缓两无期
作者:张慧鹏 赵 华 林晔晗 来源:人民法院报 编辑: 时间:2008-2-26 9:31:00 点击:
今天(25日),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对备受关注的广州南方医科大学教授卿三华被劫遇害案作出终审判决:驳回抗诉、上诉,维持原判,核准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以抢劫罪判处被告人周国华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的一审判决。
2006年8月10日凌晨,广州南方医科大学
教授卿三华被劫遇害。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07年10月26日对已归案的五名被告人作出一审宣判,以抢劫罪分别判处被告人周国华、刘谋钦、阳秋勇、刘青峰、阳志刚死刑缓期二年执行、无期徒刑、无期徒刑、有期徒刑十五年和有期徒刑十四年。2008年1月25日,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接到广东省人民检察院的支持刑事抗诉意见书后,依法组成合议庭,于2008年2月5日公开开庭审理了此案。
广东高院认为:从现有证据看,未归案的4名同案人里可能存在比已归案的5人罪责更重的情况。从全案看,现有证据不能证实周国华是共同犯罪中罪责最为严重者,而刘谋钦在同案人致被害人死亡时不在现场,不是致被害人死亡的直接责任人。原审判处周国华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判处刘谋钦无期徒刑的判决均属适当。其他三人中,阳秋勇不是致被害人死亡的直接责任人;刘青峰负责开车,没有殴打被害人;阳志刚负责销赃,没有殴打被害人,且仅参与一宗犯罪。因此,一审分别判处上述三人无期徒刑、有期徒刑十五年和有期徒刑十四年,并无不当。
据悉,该案终审宣判后,广东高院已经向有关部门发出司法建议书,建议加大对未归案同案人尹剑龙、廖继友、阳锡庚、刘怡顺的追捕力度。广州市政法委也已于2月21日发出督办函,要求公安机关成立专门抓捕工作组,全力将未归案嫌疑人快速追捕到案。(张慧鹏 赵 华 林晔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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