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在线咨询   律师黄页   法制新闻   文学社区   法律法规   案件委托   系列论坛   法律人才   司法考试   免费邮箱   广告招商
中法网首页 > 聚焦 > 法治 > 正文

《物权法》正制订司法解释 两级财政助力司法公正

作者:马力 来源:新京报 编辑: 时间:2008-3-7 9:59:00 点击:
    目前,地县法院的财政仍由同级政府承担,何时统一交由省级政府财政承担?全国政协委员、最高法副院长万鄂湘昨天透露,最高法正在论证新方案,有可能实行法院系统的两级财政保障。 

两级财政助力司法公正 

此前有很多专家认为,目前我国的地级和县级法院的财政都由同级政府承担,由于财权掌握在地方政府手中,这在一定程度上会影响到司法公正。专家建议应将地县法院的财政统一交由省财政来承担,省法院和最高法的财政由国家承担。 

“马上就会有新的方案出来,这是下一步司法体制改革中保障体制的最重要的一步。”万鄂湘昨天透露,新方案中可能就将实行两级财政保障,目前正在论证当中。 

而对于两级财政保障是否就能实现真正意义上的司法独立?万鄂湘强调说:“我们从来不提‘司法独立’,按照宪法的原则,应该是依法独立行使审判权。” 

法院院长加强异地交流 

在此次各省市的换届中,不少省级法院的院长实行了异地交流,检察机关也和法院机关有所交流。对于异地交流这种方式,万鄂湘表示,这出于多方面的考虑,“首先是多岗位的锻炼,特别是检法两家的工作性质,相互交流一下,更能维护司法公正和司法权威。”同时,他认为,各地法院领导不从本地产生,在抵御法律外力等方面有好处。“总的目的是为了司法公正的目标。” 

他透露,异地交流也得到了各地党委、人大的支持。至于异地交流这种方式是否会固定为一种制度。万鄂湘认为,这要看实行的效果。“目前效果是不错的。如果值得推广的话,可能会把它固定下来。” 

物权法正制订司法解释 

万鄂湘昨天还表示,《物权法》的司法解释工作已经开始,相关的司法解释涉及多个方面。 

针对小区地上停车位的界定,万鄂湘对此表示,正在研究制订当中的司法解释包括这方面的内容。(记者马力) 
律师评论】 【发表评论】 【打印】【关闭
相关链接
·关于举办《物权法》最新配套政策解读及对房地产行业的影响
·北京法院首次引用《物权法》具体条款作出判决
·北京法院受理首起运用《物权法》维权的案件
·关于举办《物权法》对房地产业和物业管理的影响及实务研讨会的通知
·业主维权 遭遇政府行为:《物权法》并非万能法
·《物权法》实施自然终结不动产公证
·《物权法》不可能终结强制拆迁
·警惕《物权法》生效前侵权浪潮
·《物权法》将出台 开发商加急约定小区公建产权
·聚焦《物权法》草案:居住使用年限与缴费是核心
·《物权法》不应有财产征收征用条款
·《物权法》催生私法时代 民法典颁行将提速
·《物权法》草案解读:征地、房屋拆迁须合理补偿
·《物权法》草案将第三次被提请国家立法机关审议
·《物权法》草案将第三次被提请国家立法机关审议
文 章 查 询
文章搜索
特 别 推 荐
◆最新法规查询
◆英文法规查询
◆个案法律解答
◆专家法律论证
◆司法考试辅导
◆司法考试图书
  


主页 | 关于中法网 | 联系我们 | 信息反馈 | 回页首
Copyright © 2000~2008 中法网版权所有 特别声明
建议您使用 IE4.0 以上版本浏览器,显示分辨率 800 * 6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