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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开审“打黑第一案” 拆迁公司涉嫌黑社会

作者:余皓 冯明 来源:荆楚网-楚天都市报 编辑: 时间:2008-9-26 15:15:00 点击:
  省市政法委督办的汉阳“打黑第一案”,昨日在汉阳区法院开庭。武汉港升房屋拆迁有限公司老总李武斌等12人受审,其中李武斌涉嫌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非法持有枪支罪、行贿罪、寻衅滋事罪、聚众斗殴罪、敲诈勒索罪等六项罪名。  

  软硬兼施挖来第一桶金 

  李武斌今年37岁,住汉阳区周冯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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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5年,汉阳区汉城村被纳入武汉新区改造规划,汉城村及其周边出现大量拆迁、还建及新建小区等开发工程,也给李武斌带来了“商机”。 

  同年下半年,凭借强势及行贿等软硬兼施,李武斌承接了汉城村下水管道和敬先堂水泥道路工程,打下一定的经济基础。 

  靠这“第一桶金”,他在次年3月成立了武汉市港升房屋拆迁有限公司,招揽了李军、程志雄等20余名成员,组织起一个黑社会团伙。 

  黑社会组织严密纪律严 

  据指控,李武斌团伙组织结构严密,形成了领导层——骨干成员——参加者组成的三层塔状结构。 

  李武斌是“老板”、“老大”;李国运为公司经理,负责日常事务;李军、程志雄负责带队强揽工程、业务,系骨干成员;邢怀峰等人则在李武斌等“领导”的指挥下实施违法犯罪活动。 

  李武斌还制定了严格的纪律和奖惩制度:不准吸毒、不准赌博;服从指挥,随叫随到;不准私自在外滋事、“吃黑”。对服从管理、做事做得好的组织成员每月发放200元奖金,对受伤的成员给予多至万元的“慰问费”。 

  为增强武装实力,李武斌花费90余万元先后购置高级轿车2辆,花费3万余元购买自制手枪2支、猎枪1支。 

  “控违”权竟落入黑团伙之手 

  以控违为名,行纵容违建之实。起诉书称,李武斌黑社会组织通过违法犯罪手段垄断开发工程,称霸一方,对武汉新区建设造成了重大影响。 

  2005年至2007年9月,汉城村范围内的拆迁、下水管道、水泥道路、还建楼室外配套等7个工程,全部被李武斌团伙垄断,其经济及武装实力也不断壮大。 

  为巩固其组织的强势地位,李武斌还非法“承包”了汉城村的夜间控违工作,李武斌的个人意志取代了汉城村基层组织的部分管理职能。李武斌指使手下“该砸的就砸、该打的就打”,直至违建户被迫向李武斌送钱、送物。对已向其交钱、物及有关系、打过招呼的违建户,李武斌就放任不管,任其违章建筑建成,导致汉城村大量村民置国家政策于不顾,纷纷在夜间顶风违建。 

  经统计,汉城村2007年5月至9月共出现违章违筑44处,涉及村民57人,违建面积达16448平方米,相关部门为依法强拆上述违章建筑耗费财政支出160余万元。 

  2007年9月6日,汉城村一处违建房坍塌,酿成二死三伤的重大事故,该违建房便是李武斌在负责控违期间收受房东钱财默许夜间抢建而成。 

  两年敛财200余万 

  据指控,2005年底至2007年9月,李武斌团伙非法敛财200余万元,作案27起,其中给4名村干部行贿20余万元,通过“控违”敲诈勒索群众财物4万余元,为暴力“控违”、强揽工程等寻衅滋事18起、持械聚众斗殴1起,致5人受伤。 

  昨日的庭审中,李武斌只认可非法持有枪支罪、行贿罪两项罪名,对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等另4项罪名予以否认。他认为自己是做生意的,纯粹是公司化运作,不是黑社会组织。 

  据悉,法院将择日宣判。(记者余皓 通讯员冯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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