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在线咨询   律师黄页   法制新闻   文学社区   法律法规   案件委托   系列论坛   法律人才   司法考试   免费邮箱   广告招商
中法网首页 > 聚焦 > 国内 > 正文

北京市建委发出警告: 引发恶意讨薪者将受到制裁

作者:暂无 来源:中新网 编辑: 时间:2005-11-11 13:22:00 点击:

    据北京青年报报道,面对目前建筑业农民工中出现恶意讨薪趋势,昨天,北京市建委发出警告,一经发现调查核实后,将立即会同公安和劳动保障等有关部门对其进行严厉制裁。

    有关负责人同时还表示,“两节”临近,北京市建委将会同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市公安局等有关部门,采取有力措施,做好农民工工资兑付工作。

    据了解,目前出现的农民工恶意讨薪主要有两种形式,一种是通过“民工讨薪”解决工程各方合同纠纷。一旦发生争议,施工企业便怂恿民工以群体性讨薪为名,以达到尽快解决的目的。另一种则是“黑包工头儿”或零散农民工私自揽活,结算时随意要价,为达到目的蓄意组织、操纵外来务工人员制造事端,造成群体性事件的发生。

    北京市建委建筑业管理服务中心主任张小虎介绍说,农民工恶意讨薪的方式很极端,有的爬上塔吊不下来,有的围堵工地或公共交通干道,甚至围堵政府部门,影响十分恶劣。

    北京市建委委员张农科表示,仍有一些企业故意拖欠农民工工资。北京市建委规定,对拖欠劳务费或农民工工资而引发突发事件或过激行为,造成恶劣影响的,要从严追究项目负责人的责任,并进行全市通报处理。

律师评论】 【发表评论】 【打印】【关闭
相关链接
·中国劳动保障部强调:欠薪案件有诉必查查实必纠
·劳动保障部:确保进城务工人员春节前领到工资
·中国劳动争议案件趋升 劳资矛盾成社会矛盾焦点
·北京一中院判决:无劳动合同被辞员工获20万补偿
·辽足球员曲乐恒为工伤鉴定状告劳动社会保障部
·劳动部长:灵活就业人员等将成养老保险扩面重点
·女会计状告劳动保障局 叫板“50岁退休”规定
·曾遭强虏的中国劳工代表向五在沪日企递交劝告书
·休产假引起涉外劳动官司 因主体错误被法院驳回
·劳动监察部门:企业规定“同事不许结婚”违法
·劳动监察部门:企业规定“同事不许结婚”违法
·中国劳工向日企送交劝告书 要求日本企业道歉赔偿
·《劳动法》为何累累遭人“强暴”?
·广东“血汗工厂”公示已满月 竟有工厂“不知道”
·长沙: 劳动保障部门公开曝光各用人单位“污点”
·劳动部从10月开始进行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检查
·全国将开展劳动法执法检查 重点检查4方面问题
·用人单位不能以"临时工"为借口侵害劳动者权益
·《劳动保障部政务公开办法》公告向社会征求意见
·我国劳动合同法草案进入调研和征求意见阶段
·国家安监管理总局公布《劳动防护用品监督管理规定》
·深圳出台高温劳动保护办法 员工中暑可定为工伤
·男子协助警方破案反被劳动教养 要求赔偿187万
·劳动部通报异地鉴定 宁夏学校法人代表校长被捕
·劳动部将采取强制措施 煤矿企业须参加工伤保险
·大连:346户企业侵犯劳动者权益
·中国开始制订劳动能力鉴定标准 将扩大伤残分类
·中国劳动部长田成平履新 强调责任重大廉洁从政
·劳动争议仍大量涌现 劳动合同法已进入立法程序
·四川开审劳动争议案 机长辞职航空公司索赔845万
·飞行员与航空公司劳动争议案四川开审
·北京规定劳动者因拒签合同被解聘可获经济补偿
·吴爱英被任为司法部长 田成平任劳动部长(简历)
·“6•26国际禁毒日”:戒断毒瘾从劳动开始
·中国专门的劳动合同法草案正在积极起草与修改中
·劳务派遣工维权遇难题 应防劳动合同变劳务合同
·中国劳动部:工作证工资条等凭证可认定劳动关系
·性骚扰问题日益凸显 专家称劳动法应禁止性骚扰
·劳动合同中的“霸王条款”有失公平 被判无效
·妇女劳动财产权益问题关注度呈上升趋势
·劳保部5月开始受理企业年金基金管理机构资格申请
文 章 查 询
文章搜索
特 别 推 荐
◆最新法规查询
◆英文法规查询
◆个案法律解答
◆专家法律论证
◆司法考试辅导
◆司法考试图书
  


主页 | 关于中法网 | 联系我们 | 信息反馈 | 回页首
Copyright © 2000~2008 中法网版权所有 特别声明
建议您使用 IE4.0 以上版本浏览器,显示分辨率 800 * 600